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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情报法规定的国家情报工作机构职权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00:25
世界是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情报机关,情报机关一般收集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情报,国家的情报机关对保护国家安全有重要的效果,我国也有情报机关,那么我国国家情报法规则的国家情报作业安排职权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我国国家情报法规则的国家情报作业安排职权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第十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依据作业需求,依法运用必要的方法、手法和途径,在境内外展开情报作业。
第十一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应当依法收集和处理境外安排、安排、个人施行或许指派、赞助别人施行的,或许境内外安排、安排、个人相勾结施行的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利益行为的相关情报,为防备、阻止和惩治上述行为供给情报依据或许参阅。
第十二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能够依照国家有关规则,与有关个人和安排树立协作关系,托付展开相关作业。
第十三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能够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展开对外沟通与协作。
第十四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依法展开情报作业,能够要求有关机关、安排和公民供给必要的支撑、帮忙和合作。
第十五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依据作业需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经过严厉的同意手续,能够采纳技能侦查办法和身份保护办法。
第十六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作业人员依法履行使命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则,经过同意,出示相应证件,能够进入约束进入的有关区域、场所,能够向有关机关、安排和个人了解、问询有关状况,能够查阅或许调取有关的档案、材料、物品。
第十七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作业人员因履行紧急使命需求,经出示相应证件,能够享用通行便当。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作业人员依据作业需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能够优先运用或许依法征用有关机关、安排和个人的交通东西、通讯东西、场所和建筑物,必要时,能够设置相关作业场所和设备、设备,使命完成后应当及时偿还或许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则付出相应费用;形成丢失的,应当补偿
第十八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依据作业需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能够提请海关、出入境边防查看等机关供给免检等便当。
第十九条 国家情报作业安排及其作业人员应当严厉依法办事,不得逾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略公民和安排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职务便当为自己或许别人谋取私益,不得走漏国家隐秘、商业隐秘和个人信息。
二、税收情报交流上怎样的
指税收协议缔约国之间相互供给包含其国内税法规则和有关跨国交税人交税状况的税收信息。税收情报交流是确保税收协议正确施行、完成国家间世界协作,逃税的一项最为根本的办法。税收情报交流是世界税收协议中的常见条款。税收情报交流的内容大致有三个方面:
一是交流为遵循税收协议的规则所需求的情报;
二是交流与税收协议有关税种的国内法令,包含单方面采纳的避免世界逃税的法令办法;
三是交流避免税收诈骗、偷漏税的情报。
税收情报交流可分为日常交流和专门交流。日常交流是指缔约国各方制度化的定时传递有关交税人的收入和买卖活动材料与协议相关的国内税法和管理程序改变状况等,专门交流是由缔约国一方提出需求了解的内容,缔约国另一方协助调查核实并供给材料。税收状况交流能够按以下三种不同方法进行,即按提出的要求交流情报,主动交流,自发性交流。税收情报交流也有必定的限制规模,即不能采纳与缔约国法令和行政常规相违背的行政办法,不能走漏任何专业或职业的隐秘,不包含供给依照缔约国两边法令或正常行政途径不能得到的情报等。
三、成心走漏国家隐秘罪立案规范
依据《刑法》第398条的规则,成心走漏国家隐秘罪是指国家机关作业人员或许非国家机关作业员违背保存国家隐秘法,成心使国家隐秘被不该知悉者知悉,或许成心使国家隐秘超出了限制的触摸规模,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规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规范的规则》的规则,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
(1)走漏绝密级国家秘案1项(件)以上的;
(2)走漏机密级国家隐秘2项(件)以上的;
(3)走漏隐秘级国家隐秘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安排、安排、人员走漏国家隐秘,形成或许或许形成损害社会安稳、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许其他严重损害结果的;
(5)经过口头、书面或许网络等方法向大众分布、传达国家隐秘的;
(6)使用职权指派或许逼迫别人违背保存国家隐秘法的规则走漏国家隐秘的;
(7)以牟取私益为意图走漏国家隐秘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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