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身孕4个月的原告毋某,乘坐老公借来的轿车回来老家时发生了交通
事故,导致流产而遭到精力损伤,遂申述闯祸车主要求
补偿经济损失及精力抚慰金。昨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闯祸车主补偿原告毋某经济损失285.3元及精力抚慰金8000元,补偿轿车车主原告陈某经济损失25909元。
2005年9月2日17时许,司机刘平驾驭豫qa1829号半挂大卡车行进至连霍
高速公路647公里时,因超载导致刹车失灵,先后
追尾由申某(毋某老公)驾驭的另一原告陈某的豫al9658号小轿车及其他两辆车。事发次日,毋某感到不适,在家人的伴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