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权的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13:04
土地典当权消除的景象主要有下面几种:
1、债款清偿。债款人到期清偿债款或许债款人的担保人或许债款人的清算安排在债款到期后现已将债款清偿结束,该典当权自行消除。
2、典当物消除。典当物消除主要有三种状况(1)被典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国家回收或许期限届满。(2)被典当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3)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典当的,该建筑物灭失。
3、土地典当权完成。典当人到期不实行债款或许在典当合同期间宣告闭幕、破产,典当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典当合同的规则处置典当产业,并就处置典当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典当物转归第三人。此刻,典当权完成,建立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典当权也随即消除。
4、典当权无效。典当权因典当合同或许主合同具有法定无效事由而被依法承认无效。典当权无效是土地典当权消除的一种特殊状况。例如,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独自建立典当的,以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独自建立典当的,以划拨土地房地产设定典当未经政府主管部门赞同批阅的。又如破产企业私行转让现已典当的土地使用权。依照《破产法(试行)》第49条的规则,在典当期间,破产企业对现已典当挂号的房地产进行转让时,应当告诉典当人并奉告受让人该房地产现已典当的状况。破产企业未告诉典当权人或许未奉告受让人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决该转让行为无效。
1、债款清偿。债款人到期清偿债款或许债款人的担保人或许债款人的清算安排在债款到期后现已将债款清偿结束,该典当权自行消除。
2、典当物消除。典当物消除主要有三种状况(1)被典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国家回收或许期限届满。(2)被典当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所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3)土地使用权随建筑物典当的,该建筑物灭失。
3、土地典当权完成。典当人到期不实行债款或许在典当合同期间宣告闭幕、破产,典当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典当合同的规则处置典当产业,并就处置典当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典当物转归第三人。此刻,典当权完成,建立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典当权也随即消除。
4、典当权无效。典当权因典当合同或许主合同具有法定无效事由而被依法承认无效。典当权无效是土地典当权消除的一种特殊状况。例如,以划拨方法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独自建立典当的,以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独自建立典当的,以划拨土地房地产设定典当未经政府主管部门赞同批阅的。又如破产企业私行转让现已典当的土地使用权。依照《破产法(试行)》第49条的规则,在典当期间,破产企业对现已典当挂号的房地产进行转让时,应当告诉典当人并奉告受让人该房地产现已典当的状况。破产企业未告诉典当权人或许未奉告受让人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决该转让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