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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04:05
交通事端伤残判定须知
一、交通事端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医治完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请求伤残判定,也可托付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托付有关机关判定。
二、伤残判定前应预备以下病况资料:
1、经医院的确诊证明及出院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预备受伤初期及医治期间的X光片。
三、法医可根据病况需要做进一步查看。如判定资料缺乏或未到判定机遇不予受理。主张: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害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害6个月以上进行判定。
四、法医于判定资料完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判定书》,《伤残判定书》由事端办案单位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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