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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撤回申请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10:32
商标转让恳求撤回,是指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一起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恳求后,两边达到一致意见不再实行或暂不实行商标转让过户事宜,进而又一起向商标局恳求商标转让撤回恳求的行为。
商标办理、运作实践中,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两边在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恳求之前,能够一起以书面恳求方法恳求撤回转让恳求。
从现在商标转让检查时刻来看,假如递送恳求时,一起递送了经公证的《商标转让恳求》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局约在6个月左右的时刻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假如递送之时,未能提交上述经公证的资料,有能够下发补正,核准转让时刻相应延伸,约在8-12个月左右。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商标转让恳求后,经审定以为能够撤回恳求的,书面通知恳求人对撤回志愿予以承认,经转让人、受让人承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恳求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志愿予以承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作业程序持续对转让恳求进行检查。
商标转让撤回恳求书格局如下:
撤回商标转让恳求书
转让人称号(中文):
(英文):
转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受让人称号(中文):
(英文):
受让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 □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署理安排称号:
商标恳求号/注册号:
类别:
撤回商标转让恳求理由:
转让人章戳(签字): 受让人章戳(签字): 署理安排章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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