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13:27
我国网4月26日讯 4月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经表决,以150票拥护、5票放弃表决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法》。以下为《旅行法》全文:
目录
榜首章 总则
第二章 旅行者
第三章 旅行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 旅行运营
第五章 旅行服务合同
第六章 旅行安全
第七章 旅行监督处理
第八章 旅行胶葛处理
第九章 法令责任
第十章 附则
榜首章 总则
榜首条 为确保旅行者和旅行运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行商场秩序,维护和合理运用旅行资源,促进旅工作持续健康展开,拟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旅行、休假、休闲等办法的旅行活动以及为旅行活动供给相关服务的运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展开旅行事业,完善旅行公共服务,依法维护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的权力。
第四条 旅工作展开应当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一致的准则。国家鼓舞各类商场主体在有用维护旅行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运用旅行资源。运用公共资源建造的旅行场所应当表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 国家倡议健康、文明、环保的旅行办法,支撑和鼓舞各类社会组织展开旅行公益宣扬,对促进旅工作展开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赏。
第六条 国家树立健全旅行服务规范和商场规矩,阻止工作独占和区域独占。旅行运营者应当诚信运营,公平竞争,承当社会责任,为旅行者供给安全、健康、卫生、便当的旅行服务。
第七条 国务院树立健全旅行归纳和谐机制,对旅工作展开进行归纳和谐。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行作业的组织和领导,清晰相关部分或许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旅工作展开和监督处理进行统筹和谐。
第八条 依法树立的旅行工作组织,实施自律处理。
第二章 旅行者
第九条 旅行者有权自主挑选旅行产品和服务,有权回绝旅行运营者的强制买卖行为。
旅行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行产品和服务的实在状况。
旅行者有权要求旅行运营者按照约好供给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 旅行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按照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则享用便当和优惠。
第十二条 旅行者在人身、产业安全遇有风险时,有恳求救助和维护的权力。
旅行者人身、产业遭到危害的,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力。
第十三条 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应当恪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明传统和宗教信仰,维护旅行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恪守旅行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或许在处理胶葛时,不得危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搅扰别人的旅行活动,不得危害旅行运营者和旅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旅行者购买、承受旅行服务时,应当向旅行运营者照实奉告与旅行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恪守旅行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则。
旅行者对国家应对严峻突发事情暂时约束旅行活动的办法以及有关部分、组织或许旅行运营者采纳的安全防备和应急处置办法,应当予以协作。
旅行者违背安全警示规则,或许对国家应对严峻突发事情暂时约束旅行活动的办法、安全防备和应急处置办法不予协作的,依法承当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旅行者不得在境外不合法停留,随团出境的旅行者不得私行分团、脱团。
入境旅行者不得在境内不合法停留,随团入境的旅行者不得私行分团、脱团。
第三章 旅行规划和促进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旅工作展开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行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行展开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合进行全体运用的旅行资源进行运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许由相关当地人民政府洽谈编制一致的旅行展开规划。
第十八条 旅行展开规划应当包含旅工作展开的整体要求和展开方针,旅行资源维护和运用的要求和办法,以及旅行产品开发、旅行服务质量进步、旅行文明建造、旅行形象推行、旅行基础设备和公共服务设备建造的要求和促进办法等内容。
依据旅行展开规划,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能够编制要点旅行资源开发运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行项目、设备和服务功用配套提出专门要求。
第十九条 旅行展开规划应当与土地运用整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维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维护和运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运用整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行项目、设备的空间布局和建造用地要求。规划和建造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备和公共服务设备,应当统筹旅工作展开的需求。
第二十一条 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行运用,有必要严格恪守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契合资源、生态维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明和风俗,维护资源的区域全体性、文明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备维护的需求。有关主管部分应当加强对资源维护和旅行运用状况的监督查看。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行展开规划的执行状况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工作持续健康展开的产业政策,推进旅行休闲系统建造,采纳办法推进区域旅行协作,鼓舞跨区域旅行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行与工业、农业、商业、文明、卫生、体育、科教等范畴的交融,扶持少数民族区域、革新老区、边远区域和贫困区域旅工作展开。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实践状况组织资金,加强旅行基础设备建造、旅行公共服务和旅行形象推行。
第二十五条 国家拟定并实施旅行形象推行战略。国务院旅行主管部分统筹组织国家旅行形象的境外推行作业,树立旅行形象推行组织和网络,展开旅行国际协作与沟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行形象推行作业。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行主管部分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需求树立旅行公共信息和咨询渠道,无偿向旅行者供给旅行景区、线路、交通、气候、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应当依据需求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行者会集场所设置旅行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首要景区的路途设置旅行指示标识。
旅行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依据本地的实践状况,树立旅行客运专线或许游客中转站,为旅行者在城市及周边旅行供给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舞和支撑展开旅行工作教育和训练,进步旅行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 旅行运营
第二十八条 树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招待旅行者,为其供给旅行服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获得旅行主管部分的答应,依法处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运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运营设备;
(三)有契合规则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运营处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能够运营下列事务:
(一)境内旅行;
(二)出境旅行;
(三)边境旅行;
(四)入境旅行;
(五)其他旅职事务。
旅行社运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事务,应当获得相应的事务运营答应,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则。
第三十条 旅行社不得租借、出借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转让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则交纳旅行服务质量确保金,用于旅行者权益危害补偿和垫支旅行者人身安全遇有风险时紧迫救助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行者发布信息,有必要实在、精确,不得进行虚伪宣扬,误导旅行者。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招待旅行者,不得组织观赏或许参加违背我国法令、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许活动。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组织旅行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货商订货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贱价组织旅行活动,拐骗旅行者,并经过组织购物或许另行付费旅行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招待旅行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组织另行付费旅行项目。可是,经两边洽谈一致或许旅行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行者行程组织的在外。
发作违背前两款规则景象的,旅行者有权在旅行行程完毕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处理退货并先行垫支退货货款,或许交还另行付费旅行项目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行或许组织、招待团队入境旅行,应当按照规则组织领队或许导游全程伴随。
第三十七条 参加导游资历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缔结劳动合同或许在相关旅行工作组织注册的人员,能够恳求获得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任的导游依法缔结劳动合同,付出劳动报酬,交纳社会稳妥费用。
旅行社暂时聘任导游为旅行者供给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付出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则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组织导游为团队旅行供给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支或许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 获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言语才能和旅行从业阅历,并与旅行社缔结劳动合同的人员,能够恳求获得领队证。
第四十条 导游和领队为旅行者供给服务有必要承受旅行社派遣,不得私自承包导游和领队事务。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事务活动,应当佩带导游证、领队证,恪守工作道德,尊重旅行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行者奉告和解说旅行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行者健康、文明旅行,劝止旅行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行行程组织,不得私行改变旅行行程或许间断服务活动,不得向旅行者讨取小费,不得诱导、诈骗、逼迫或许变相逼迫旅行者购物或许参加另行付费旅行项目
第四十二条 景区敞开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并听取旅行主管部分的定见:
(一)有必要的旅行配套服务和辅佐设备;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备及准则,经过安全风险评价,满意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维护设备和生态维护办法;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 运用公共资源建造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旅行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施政府定价或许政府指导价,严格操控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许进步价格的,应当举办听证会,寻求旅行者、运营者和有关方面的定见,证明其必要性、可行性。
运用公共资源建造的景区,不得经过添加另行收费项目等办法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回收出资本钱的,应当相应降贱价格或许撤销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要点文物维护单位和珍贵文物保藏单位外,应当逐渐免费敞开。
第四十四条 景区应当在夺目方位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集体收费价格。景区进步门票价格应当提早六个月发布。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许同一景区内不同旅行场所的门票兼并出售的,兼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行者有权挑选购买其间的单项票。
景区内的中心旅行项目因故暂停向旅行者敞开或许中止供给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削减收费。
第四十五条 景区招待旅行者不得超越景区主管部分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发布景区主管部分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拟定和实施旅行者流量操控计划,并能够采纳门票预定等办法,对景区招待旅行者的数量进行操控。
旅行者数量或许到达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早布告并一起向当地人民政府陈述,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纳引导、分流等办法。
第四十六条 乡镇和村庄居民运用自有住所或许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行运营,其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第四十七条 运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获得运营答应。
第四十八条 经过网络运营旅行社事务的,应当依法获得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明显方位标明其事务运营答应证信息。
发布旅行运营信息的网站,应当确保其信息实在、精确。
第四十九条 为旅行者供给交通、住宿、餐饮、文娱等服务的运营者,应当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好实行责任。
第五十条 旅行运营者应当确保其供给的产品和服务契合确保人身、产业安全的要求。
旅行运营者获得相关质量规范等级的,其设备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规范;未获得质量规范等级的,不得运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第五十一条 旅行运营者出售、购买产品或许服务,不得给予或许收受贿赂。
第五十二条 旅行运营者对其在运营活动中知悉的旅行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三条 从事路途旅行客运的运营者应当恪守路途客运安全处理的各项准则,并在车辆明显方位明示路途旅行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明显方位公示运营者和驾驶人信息、路途运送处理组织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五十四条 景区、住宿运营者将其部分运营项目或许场所交由别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旅行、文娱、旅行交通等运营的,应当对实践运营者的运营行为给旅行者形成的危害承当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旅行运营者组织、招待出入境旅行,发现旅行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许有违背本法第十六条规则景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行主管部分或许我国驻外组织陈述。
第五十六条 国家依据旅行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行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高风险旅行项目等运营者实施责任稳妥准则。
第五章 旅行服务合同
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组织旅行活动,应当与旅行者缔结合同。
第五十八条 包价旅行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办法,包含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行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行行程组织;
(三)旅行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行服务组织和规范;
(五)旅行、文娱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刻;
(六)自在活动时刻组织;
(七)旅行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办法;
(八)违约责任和处理胶葛的办法;
(九)法令、法规规则和两边约好的其他事项。
缔结包价旅行合一起,旅行社应当向旅行者具体阐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第五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在旅行行程开端前向旅行者供给旅行行程单。旅行行程单是包价旅行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 旅行社托付其他旅行社署理出售包价旅行产品并与旅行者缔结包价旅行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行合同中载明托付社和署理社的基本信息。
旅行社按照本法规则将包价旅行合同中的招待事务托付给地接社实行的,应当在包价旅行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组织导游为旅行者供给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行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行的旅行者按照规则投保人身意外损伤稳妥。
第六十二条 缔结包价旅行合一起,旅行社应当向旅行者奉告下列事项:
(一)旅行者不适合参加旅行活动的景象;
(二)旅行活动中的安全留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能够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行者应当留意的旅行目的地相关法令、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忌讳,按照我国法令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应当奉告的事项。
在包价旅行合同实行中,遇有前款规则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奉告旅行者。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行者组团旅行,因未到达约好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能够免除合同。可是,境内旅行应当至少提早七日告诉旅行者,出境旅行应当至少提早三十日告诉旅行者。
因未到达约好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行者书面赞同,能够托付其他旅行社实行合同。组团社对旅行者承当责任,受托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当责任。旅行者不赞同的,能够免除合同。
因未到达约好的成团人数免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行者交还已收取的悉数费用。
第六十四条 旅行行程开端前,旅行者能够将包价旅行合同中本身的权力责任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回绝,因而添加的费用由旅行者和第三人承当。
第六十五条 旅行行程完毕前,旅行者免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交还旅行者。
第六十六条 旅行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旅行社能够免除合同:
(一)患有流行症等疾病,或许危害其他旅行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带着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赞同交有关部分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许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峻影响其他旅行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止、不能阻止的;
(五)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
因前款规则景象免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交还旅行者;给旅行社形成丢失的,旅行者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因不行抗力或许旅行社、实行辅佐人已尽合理留意责任仍不能避免的事情,影响旅行行程的,按照下列景象处理:
(一)合同不能持续实行的,旅行社和旅行者均能够免除合同。合同不能彻底实行的,旅行社经向旅行者作出阐明,能够在合理规模内改变合同;旅行者不赞同改变的,能够免除合同。
(二)合同免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许实行辅佐人付出且不行交还的费用后,将余款交还旅行者;合同改变的,因而添加的费用由旅行者承当,削减的费用交还旅行者。
(三)危及旅行者人身、产业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纳相应的安全办法,因而开销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行者分管。
(四)形成旅行者停留的,旅行社应当采纳相应的安顿办法。因而添加的食宿费用,由旅行者承当;添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行者分管。
第六十八条 旅行行程中免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帮忙旅行者回来出发地或许旅行者指定的合理地址。因为旅行社或许实行辅佐人的原因导致合同免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当。
第六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行合同的约好实行责任,不得私行改变旅行行程组织。
经旅行者赞同,旅行社将包价旅行合同中的招待事务托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实行的,应当与地接社缔结书面托付合同,约好两边的权力和责任,向地接社供给与旅行者缔结的包价旅行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付出不低于招待和服务本钱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行合同和托付合同供给服务。
第七十条 旅行社不实行包价旅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契合约好的,应当依法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办法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责任;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产业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旅行社具有实行条件,经旅行者要求仍回绝实行合同,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停留等严峻后果的,旅行者还能够要求旅行社付出旅行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补偿金。
因为旅行者本身原因导致包价旅行合同不能实行或许不能按照约好实行,或许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产业丢失的,旅行社不承当责任。
在旅行者自行组织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责任的,应当对旅行者的人身危害、产业丢失承当相应责任。
第七十一条 因为地接社、实行辅佐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当责任;组团社承当责任后能够向地接社、实行辅佐人追偿。
因为地接社、实行辅佐人的原因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产业丢失的,旅行者能够要求地接社、实行辅佐人承当补偿责任,也能够要求组团社承当补偿责任;组团社承当责任后能够向地接社、实行辅佐人追偿。可是,因为公共交通运营者的原因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产业丢失的,由公共交通运营者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帮忙旅行者向公共交通运营者索赔。
第七十二条 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或许在处理胶葛时,危害旅行社、实行辅佐人、旅行从业人员或许其他旅行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旅行社依据旅行者的具体要求组织旅行行程,与旅行者缔结包价旅行合同的,旅行者恳求改变旅行行程组织,因而添加的费用由旅行者承当,削减的费用交还旅行者。
第七十四条 旅行社承受旅行者的托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旅行、文娱等旅行服务,收取代理费用的,应当亲身处理托付事务。因旅行社的差错给旅行者形成丢失的,旅行社应当承当补偿责任。
旅行社承受旅行者的托付,为其供给旅行行程规划、旅行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确保规划合理、可行,信息及时、精确。
第七十五条 住宿运营者应当按照旅行服务合同的约好为团队旅行者供给住宿服务。住宿运营者未能按照旅行服务合同供给服务的,应当为旅行者供给不低于原定规范的住宿服务,因而添加的费用由住宿运营者承当;但因为不行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求采纳办法形成不能供给服务的,住宿运营者应当帮忙组织旅行者住宿。
第六章 旅行安全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致担任旅行安全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按照法令、法规实行旅行安全监管责任。
第七十七条 国家树立旅行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准则。旅行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的等级区分和实施程序,由国务院旅行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拟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将旅行安全作为突发事情监测和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七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行应急处理归入政府应急处理系统,拟定应急预案,树立旅行突发事情应对机制。
突发事情发作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和组织应当采纳办法展开救援,并帮忙旅行者回来出发地或许旅行者指定的合理地址。
第七十九条 旅行运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处理和消防安全处理的法令、法规和国家规范、工作规范,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拟定旅行者安全维护准则和应急预案。
旅行运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行者供给服务的从业人员展开经常性应急救助技术训练,对供给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查验、监测和评价,采纳必要办法避免危害发作。
旅行运营者组织、招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行者,应当采纳相应的安全确保办法。
第八十条 旅行运营者应当就旅行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办法事先向旅行者作出阐明或许警示:
(一)正确运用相关设备、设备的办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备和应急办法;
(三)未向旅行者敞开的运营、服务场所和设备、设备;
(四)不适合参加相关活动的集体;
(五)或许危及旅行者人身、产业安全的其他景象。
第八十一条 突发事情或许旅行安全事故发作后,旅行运营者应当当即采纳必要的救助和处置办法,依法实行陈述责任,并对旅行者作出妥善组织。
第八十二条 旅行者在人身、产业安全遇有风险时,有权恳求旅行运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组织进行及时救助。
我国出境旅行者在境外陷于窘境时,有权恳求我国驻当地组织在其责任规模内给予帮忙和维护。
旅行者承受相关组织或许组织的救助后,应当付出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
第七章 旅行监督处理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按照本法和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在各自责任规模内对旅行商场实施监督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行主管部分、有关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处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法令部分对相关旅行运营行为实施监督查看。
第八十四条 旅行主管部分实行监督处理责任,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向监督处理目标收取费用。
旅行主管部分及其作业人员不得参加任何办法的旅行运营活动。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行主管部分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查看:
(一)运营旅行社事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获得运营、执业答应;
(二)旅行社的运营行为;
(三)导游和领队等旅行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事项。
旅行主管部分按照前款规则实施监督查看,能够对涉嫌违法的合同、收据、账簿以及其他材料进行查阅、仿制。
第八十六条 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依法实施监督查看,其监督查看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监督查看人员少于二人或许未出示合法证件的,被查看单位和个人有权回绝。
监督查看人员对在监督查看中知悉的被查看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八十七条 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查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作,照实阐明状况并供给文件、材料,不得回绝、阻止和隐秘。
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在实行监督查看责任中或许在处理告发、投诉时,发现违背本法规则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分责任规模的事项,应当及时书面告诉并移送有关部分查办。
第八十九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树立旅行违法行为查办信息的同享机制,对需求跨部分、跨区域联合查办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督办。
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应当按照各自责任,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查看的状况。
第九十条 依法树立的旅行工作组织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则,拟定工作运营规范和服务规范,对其会员的运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处理,组织展开工作道德教育和事务训练,进步从业人员素质。
第八章 旅行胶葛处理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许树立一致的旅行投诉受理组织。受理组织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许移送有关部分处理,并奉告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行者与旅行运营者发作胶葛,能够经过下列途径处理:
(一)两边洽谈;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行投诉受理组织或许有关调停组织恳求调停;
(三)依据与旅行运营者到达的裁定协议提请裁定组织裁定;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行投诉受理组织和有关调停组织在两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行者与旅行运营者之间的胶葛进行调停。
第九十四条 旅行者与旅行运营者发作胶葛,旅行者一方人数很多并有一起恳求的,能够推选代表人参加洽谈、调停、裁定、诉讼活动。
第九章 法令责任
第九十五条 违背本法规则,未经答应运营旅行社事务的,由旅行主管部分或许工商行政处理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未经答应运营本法第二十九条榜首款第二项、第三项事务,或许租借、出借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转让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的,除按照前款规则处置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峻的,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则为出境或许入境团队旅行组织领队或许导游全程伴随的;
(二)组织未获得导游证或许领队证的人员供给导游或许领队服务的;
(三)未向暂时聘任的导游付出导游服务费用的;
(四)要求导游垫支或许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第九十七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行主管部分或许有关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虚伪宣扬,误导旅行者的;
(二)向不合格的供货商订货产品和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则投保旅行社责任稳妥的。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则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第九十九条 旅行社未实行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则的陈述责任的,由旅行主管部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榜首百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形成旅行者停留等严峻后果的,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一)在旅行行程中私行改变旅行行程组织,严峻危害旅行者权益的;
(二)回绝实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行者书面赞同,托付其他旅行社实行包价旅行合同的。
榜首百零一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组织旅行者观赏或许参加违背我国法令、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许活动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榜首百零二条 违背本法规则,未获得导游证或许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布告。
导游、领队违背本法规则,私自承包事务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导游、领队违背本法规则,向旅行者讨取小费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交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榜首百零三条 违背本法规则被撤消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和遭到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处置的旅行社的有关处理人员,自处置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头恳求导游证、领队证或许从事旅行社事务。
榜首百零四条 旅行运营者违背本法规则,给予或许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处理部分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置;情节严峻的,并由旅行主管部分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
榜首百零五条 景区不契合本法规则的敞开条件而招待旅行者的,由景区主管部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契合敞开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景区在旅行者数量或许到达最大承载量时,未按照本法规则布告或许未向当地人民政府陈述,未及时采纳引导、分流等办法,或许超越最大承载量招待旅行者的,由景区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榜首百零六条 景区违背本法规则,私行进步门票或许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或许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分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置。
榜首百零七条 旅行运营者违背有关安全生产处理和消防安全处理的法令、法规或许国家规范、工作规范的,由有关主管部分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置。
榜首百零八条 对违背本法规则的旅行运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应当记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发布。
榜首百零九条 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的作业人员在实行监督处理责任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置。
榜首百一十条 违背本法规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榜首百一十一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意义:
(一)旅行运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行者供给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服务的运营者。
(二)景区,是指为旅行者供给旅行服务、有清晰的处理边界的场所或许区域。
(三)包价旅行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组织行程,供给或许经过实行辅佐人供给交通、住宿、餐饮、旅行、导游或许领队等两项以上旅行服务,旅行者以总价付出旅行费用的合同。
(四)组团社,是指与旅行者缔结包价旅行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承受组团社托付,在目的地招待旅行者的旅行社。
(六)实行辅佐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联系,帮忙其实行包价旅行合同责任,实践供给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许自然人。
榜首百一十二条 本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目录
榜首章 总则
第二章 旅行者
第三章 旅行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 旅行运营
第五章 旅行服务合同
第六章 旅行安全
第七章 旅行监督处理
第八章 旅行胶葛处理
第九章 法令责任
第十章 附则
榜首章 总则
榜首条 为确保旅行者和旅行运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行商场秩序,维护和合理运用旅行资源,促进旅工作持续健康展开,拟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旅行、休假、休闲等办法的旅行活动以及为旅行活动供给相关服务的运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展开旅行事业,完善旅行公共服务,依法维护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的权力。
第四条 旅工作展开应当遵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一致的准则。国家鼓舞各类商场主体在有用维护旅行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运用旅行资源。运用公共资源建造的旅行场所应当表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 国家倡议健康、文明、环保的旅行办法,支撑和鼓舞各类社会组织展开旅行公益宣扬,对促进旅工作展开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赏。
第六条 国家树立健全旅行服务规范和商场规矩,阻止工作独占和区域独占。旅行运营者应当诚信运营,公平竞争,承当社会责任,为旅行者供给安全、健康、卫生、便当的旅行服务。
第七条 国务院树立健全旅行归纳和谐机制,对旅工作展开进行归纳和谐。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行作业的组织和领导,清晰相关部分或许组织,对本行政区域的旅工作展开和监督处理进行统筹和谐。
第八条 依法树立的旅行工作组织,实施自律处理。
第二章 旅行者
第九条 旅行者有权自主挑选旅行产品和服务,有权回绝旅行运营者的强制买卖行为。
旅行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行产品和服务的实在状况。
旅行者有权要求旅行运营者按照约好供给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 旅行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 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按照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则享用便当和优惠。
第十二条 旅行者在人身、产业安全遇有风险时,有恳求救助和维护的权力。
旅行者人身、产业遭到危害的,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力。
第十三条 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应当恪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明传统和宗教信仰,维护旅行资源,维护生态环境,恪守旅行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或许在处理胶葛时,不得危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搅扰别人的旅行活动,不得危害旅行运营者和旅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旅行者购买、承受旅行服务时,应当向旅行运营者照实奉告与旅行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恪守旅行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则。
旅行者对国家应对严峻突发事情暂时约束旅行活动的办法以及有关部分、组织或许旅行运营者采纳的安全防备和应急处置办法,应当予以协作。
旅行者违背安全警示规则,或许对国家应对严峻突发事情暂时约束旅行活动的办法、安全防备和应急处置办法不予协作的,依法承当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出境旅行者不得在境外不合法停留,随团出境的旅行者不得私行分团、脱团。
入境旅行者不得在境内不合法停留,随团入境的旅行者不得私行分团、脱团。
第三章 旅行规划和促进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旅工作展开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行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行展开规划。对跨行政区域且适合进行全体运用的旅行资源进行运用时,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或许由相关当地人民政府洽谈编制一致的旅行展开规划。
第十八条 旅行展开规划应当包含旅工作展开的整体要求和展开方针,旅行资源维护和运用的要求和办法,以及旅行产品开发、旅行服务质量进步、旅行文明建造、旅行形象推行、旅行基础设备和公共服务设备建造的要求和促进办法等内容。
依据旅行展开规划,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能够编制要点旅行资源开发运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行项目、设备和服务功用配套提出专门要求。
第十九条 旅行展开规划应当与土地运用整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维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维护和运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运用整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旅行项目、设备的空间布局和建造用地要求。规划和建造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备和公共服务设备,应当统筹旅工作展开的需求。
第二十一条 对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行运用,有必要严格恪守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契合资源、生态维护和文物安全的要求,尊重和维护当地传统文明和风俗,维护资源的区域全体性、文明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并考虑军事设备维护的需求。有关主管部分应当加强对资源维护和旅行运用状况的监督查看。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行展开规划的执行状况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旅工作持续健康展开的产业政策,推进旅行休闲系统建造,采纳办法推进区域旅行协作,鼓舞跨区域旅行线路和产品开发,促进旅行与工业、农业、商业、文明、卫生、体育、科教等范畴的交融,扶持少数民族区域、革新老区、边远区域和贫困区域旅工作展开。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实践状况组织资金,加强旅行基础设备建造、旅行公共服务和旅行形象推行。
第二十五条 国家拟定并实施旅行形象推行战略。国务院旅行主管部分统筹组织国家旅行形象的境外推行作业,树立旅行形象推行组织和网络,展开旅行国际协作与沟通。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行形象推行作业。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旅行主管部分和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需求树立旅行公共信息和咨询渠道,无偿向旅行者供给旅行景区、线路、交通、气候、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应当依据需求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行者会集场所设置旅行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首要景区的路途设置旅行指示标识。
旅行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能够依据本地的实践状况,树立旅行客运专线或许游客中转站,为旅行者在城市及周边旅行供给服务。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舞和支撑展开旅行工作教育和训练,进步旅行从业人员素质。
第四章 旅行运营
第二十八条 树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招待旅行者,为其供给旅行服务,应当具有下列条件,获得旅行主管部分的答应,依法处理工商登记:
(一)有固定的运营场所;
(二)有必要的运营设备;
(三)有契合规则的注册资本;
(四)有必要的运营处理人员和导游;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旅行社能够运营下列事务:
(一)境内旅行;
(二)出境旅行;
(三)边境旅行;
(四)入境旅行;
(五)其他旅职事务。
旅行社运营前款第二项和第三项事务,应当获得相应的事务运营答应,具体条件由国务院规则。
第三十条 旅行社不得租借、出借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转让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则交纳旅行服务质量确保金,用于旅行者权益危害补偿和垫支旅行者人身安全遇有风险时紧迫救助的费用。
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行者发布信息,有必要实在、精确,不得进行虚伪宣扬,误导旅行者。
第三十三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组织、招待旅行者,不得组织观赏或许参加违背我国法令、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许活动。
第三十四条 旅行社组织旅行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货商订货产品和服务。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贱价组织旅行活动,拐骗旅行者,并经过组织购物或许另行付费旅行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招待旅行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组织另行付费旅行项目。可是,经两边洽谈一致或许旅行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行者行程组织的在外。
发作违背前两款规则景象的,旅行者有权在旅行行程完毕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处理退货并先行垫支退货货款,或许交还另行付费旅行项目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旅行社组织团队出境旅行或许组织、招待团队入境旅行,应当按照规则组织领队或许导游全程伴随。
第三十七条 参加导游资历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缔结劳动合同或许在相关旅行工作组织注册的人员,能够恳求获得导游证。
第三十八条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任的导游依法缔结劳动合同,付出劳动报酬,交纳社会稳妥费用。
旅行社暂时聘任导游为旅行者供给服务的,应当全额向导游付出本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则的导游服务费用。
旅行社组织导游为团队旅行供给服务的,不得要求导游垫支或许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九条 获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言语才能和旅行从业阅历,并与旅行社缔结劳动合同的人员,能够恳求获得领队证。
第四十条 导游和领队为旅行者供给服务有必要承受旅行社派遣,不得私自承包导游和领队事务。
第四十一条 导游和领队从事事务活动,应当佩带导游证、领队证,恪守工作道德,尊重旅行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行者奉告和解说旅行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行者健康、文明旅行,劝止旅行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行行程组织,不得私行改变旅行行程或许间断服务活动,不得向旅行者讨取小费,不得诱导、诈骗、逼迫或许变相逼迫旅行者购物或许参加另行付费旅行项目
第四十二条 景区敞开应当具有下列条件,并听取旅行主管部分的定见:
(一)有必要的旅行配套服务和辅佐设备;
(二)有必要的安全设备及准则,经过安全风险评价,满意安全条件;
(三)有必要的环境维护设备和生态维护办法;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三条 运用公共资源建造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旅行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施政府定价或许政府指导价,严格操控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许进步价格的,应当举办听证会,寻求旅行者、运营者和有关方面的定见,证明其必要性、可行性。
运用公共资源建造的景区,不得经过添加另行收费项目等办法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回收出资本钱的,应当相应降贱价格或许撤销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要点文物维护单位和珍贵文物保藏单位外,应当逐渐免费敞开。
第四十四条 景区应当在夺目方位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集体收费价格。景区进步门票价格应当提早六个月发布。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许同一景区内不同旅行场所的门票兼并出售的,兼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行者有权挑选购买其间的单项票。
景区内的中心旅行项目因故暂停向旅行者敞开或许中止供给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削减收费。
第四十五条 景区招待旅行者不得超越景区主管部分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发布景区主管部分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拟定和实施旅行者流量操控计划,并能够采纳门票预定等办法,对景区招待旅行者的数量进行操控。
旅行者数量或许到达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早布告并一起向当地人民政府陈述,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纳引导、分流等办法。
第四十六条 乡镇和村庄居民运用自有住所或许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行运营,其处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第四十七条 运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则获得运营答应。
第四十八条 经过网络运营旅行社事务的,应当依法获得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明显方位标明其事务运营答应证信息。
发布旅行运营信息的网站,应当确保其信息实在、精确。
第四十九条 为旅行者供给交通、住宿、餐饮、文娱等服务的运营者,应当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好实行责任。
第五十条 旅行运营者应当确保其供给的产品和服务契合确保人身、产业安全的要求。
旅行运营者获得相关质量规范等级的,其设备和服务不得低于相应规范;未获得质量规范等级的,不得运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
第五十一条 旅行运营者出售、购买产品或许服务,不得给予或许收受贿赂。
第五十二条 旅行运营者对其在运营活动中知悉的旅行者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三条 从事路途旅行客运的运营者应当恪守路途客运安全处理的各项准则,并在车辆明显方位明示路途旅行客运专用标识,在车厢内明显方位公示运营者和驾驶人信息、路途运送处理组织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五十四条 景区、住宿运营者将其部分运营项目或许场所交由别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旅行、文娱、旅行交通等运营的,应当对实践运营者的运营行为给旅行者形成的危害承当连带责任。
第五十五条 旅行运营者组织、招待出入境旅行,发现旅行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许有违背本法第十六条规则景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行主管部分或许我国驻外组织陈述。
第五十六条 国家依据旅行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行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高风险旅行项目等运营者实施责任稳妥准则。
第五章 旅行服务合同
第五十七条 旅行社组织和组织旅行活动,应当与旅行者缔结合同。
第五十八条 包价旅行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办法,包含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行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行行程组织;
(三)旅行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行服务组织和规范;
(五)旅行、文娱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刻;
(六)自在活动时刻组织;
(七)旅行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办法;
(八)违约责任和处理胶葛的办法;
(九)法令、法规规则和两边约好的其他事项。
缔结包价旅行合一起,旅行社应当向旅行者具体阐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第五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在旅行行程开端前向旅行者供给旅行行程单。旅行行程单是包价旅行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 旅行社托付其他旅行社署理出售包价旅行产品并与旅行者缔结包价旅行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行合同中载明托付社和署理社的基本信息。
旅行社按照本法规则将包价旅行合同中的招待事务托付给地接社实行的,应当在包价旅行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组织导游为旅行者供给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行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行的旅行者按照规则投保人身意外损伤稳妥。
第六十二条 缔结包价旅行合一起,旅行社应当向旅行者奉告下列事项:
(一)旅行者不适合参加旅行活动的景象;
(二)旅行活动中的安全留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能够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行者应当留意的旅行目的地相关法令、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忌讳,按照我国法令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应当奉告的事项。
在包价旅行合同实行中,遇有前款规则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奉告旅行者。
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招徕旅行者组团旅行,因未到达约好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能够免除合同。可是,境内旅行应当至少提早七日告诉旅行者,出境旅行应当至少提早三十日告诉旅行者。
因未到达约好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行者书面赞同,能够托付其他旅行社实行合同。组团社对旅行者承当责任,受托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当责任。旅行者不赞同的,能够免除合同。
因未到达约好的成团人数免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行者交还已收取的悉数费用。
第六十四条 旅行行程开端前,旅行者能够将包价旅行合同中本身的权力责任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回绝,因而添加的费用由旅行者和第三人承当。
第六十五条 旅行行程完毕前,旅行者免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交还旅行者。
第六十六条 旅行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旅行社能够免除合同:
(一)患有流行症等疾病,或许危害其他旅行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带着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赞同交有关部分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许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峻影响其他旅行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止、不能阻止的;
(五)法令规则的其他景象。
因前款规则景象免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交还旅行者;给旅行社形成丢失的,旅行者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因不行抗力或许旅行社、实行辅佐人已尽合理留意责任仍不能避免的事情,影响旅行行程的,按照下列景象处理:
(一)合同不能持续实行的,旅行社和旅行者均能够免除合同。合同不能彻底实行的,旅行社经向旅行者作出阐明,能够在合理规模内改变合同;旅行者不赞同改变的,能够免除合同。
(二)合同免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许实行辅佐人付出且不行交还的费用后,将余款交还旅行者;合同改变的,因而添加的费用由旅行者承当,削减的费用交还旅行者。
(三)危及旅行者人身、产业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纳相应的安全办法,因而开销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行者分管。
(四)形成旅行者停留的,旅行社应当采纳相应的安顿办法。因而添加的食宿费用,由旅行者承当;添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行者分管。
第六十八条 旅行行程中免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帮忙旅行者回来出发地或许旅行者指定的合理地址。因为旅行社或许实行辅佐人的原因导致合同免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当。
第六十九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行合同的约好实行责任,不得私行改变旅行行程组织。
经旅行者赞同,旅行社将包价旅行合同中的招待事务托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实行的,应当与地接社缔结书面托付合同,约好两边的权力和责任,向地接社供给与旅行者缔结的包价旅行合同的副本,并向地接社付出不低于招待和服务本钱的费用。地接社应当按照包价旅行合同和托付合同供给服务。
第七十条 旅行社不实行包价旅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契合约好的,应当依法承当持续实行、采纳补救办法或许补偿丢失等违约责任;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产业丢失的,应当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旅行社具有实行条件,经旅行者要求仍回绝实行合同,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停留等严峻后果的,旅行者还能够要求旅行社付出旅行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补偿金。
因为旅行者本身原因导致包价旅行合同不能实行或许不能按照约好实行,或许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产业丢失的,旅行社不承当责任。
在旅行者自行组织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责任的,应当对旅行者的人身危害、产业丢失承当相应责任。
第七十一条 因为地接社、实行辅佐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当责任;组团社承当责任后能够向地接社、实行辅佐人追偿。
因为地接社、实行辅佐人的原因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产业丢失的,旅行者能够要求地接社、实行辅佐人承当补偿责任,也能够要求组团社承当补偿责任;组团社承当责任后能够向地接社、实行辅佐人追偿。可是,因为公共交通运营者的原因形成旅行者人身危害、产业丢失的,由公共交通运营者依法承当补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帮忙旅行者向公共交通运营者索赔。
第七十二条 旅行者在旅行活动中或许在处理胶葛时,危害旅行社、实行辅佐人、旅行从业人员或许其他旅行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当补偿责任。
第七十三条 旅行社依据旅行者的具体要求组织旅行行程,与旅行者缔结包价旅行合同的,旅行者恳求改变旅行行程组织,因而添加的费用由旅行者承当,削减的费用交还旅行者。
第七十四条 旅行社承受旅行者的托付,为其代订交通、住宿、餐饮、旅行、文娱等旅行服务,收取代理费用的,应当亲身处理托付事务。因旅行社的差错给旅行者形成丢失的,旅行社应当承当补偿责任。
旅行社承受旅行者的托付,为其供给旅行行程规划、旅行信息咨询等服务的,应当确保规划合理、可行,信息及时、精确。
第七十五条 住宿运营者应当按照旅行服务合同的约好为团队旅行者供给住宿服务。住宿运营者未能按照旅行服务合同供给服务的,应当为旅行者供给不低于原定规范的住宿服务,因而添加的费用由住宿运营者承当;但因为不行抗力、政府因公共利益需求采纳办法形成不能供给服务的,住宿运营者应当帮忙组织旅行者住宿。
第六章 旅行安全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一致担任旅行安全作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分按照法令、法规实行旅行安全监管责任。
第七十七条 国家树立旅行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准则。旅行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的等级区分和实施程序,由国务院旅行主管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拟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将旅行安全作为突发事情监测和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七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旅行应急处理归入政府应急处理系统,拟定应急预案,树立旅行突发事情应对机制。
突发事情发作后,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和组织应当采纳办法展开救援,并帮忙旅行者回来出发地或许旅行者指定的合理地址。
第七十九条 旅行运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处理和消防安全处理的法令、法规和国家规范、工作规范,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拟定旅行者安全维护准则和应急预案。
旅行运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行者供给服务的从业人员展开经常性应急救助技术训练,对供给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查验、监测和评价,采纳必要办法避免危害发作。
旅行运营者组织、招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行者,应当采纳相应的安全确保办法。
第八十条 旅行运营者应当就旅行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办法事先向旅行者作出阐明或许警示:
(一)正确运用相关设备、设备的办法;
(二)必要的安全防备和应急办法;
(三)未向旅行者敞开的运营、服务场所和设备、设备;
(四)不适合参加相关活动的集体;
(五)或许危及旅行者人身、产业安全的其他景象。
第八十一条 突发事情或许旅行安全事故发作后,旅行运营者应当当即采纳必要的救助和处置办法,依法实行陈述责任,并对旅行者作出妥善组织。
第八十二条 旅行者在人身、产业安全遇有风险时,有权恳求旅行运营者、当地政府和相关组织进行及时救助。
我国出境旅行者在境外陷于窘境时,有权恳求我国驻当地组织在其责任规模内给予帮忙和维护。
旅行者承受相关组织或许组织的救助后,应当付出应由个人承当的费用。
第七章 旅行监督处理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按照本法和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在各自责任规模内对旅行商场实施监督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行主管部分、有关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处理、产品质量监督、交通等法令部分对相关旅行运营行为实施监督查看。
第八十四条 旅行主管部分实行监督处理责任,不得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向监督处理目标收取费用。
旅行主管部分及其作业人员不得参加任何办法的旅行运营活动。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行主管部分有权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查看:
(一)运营旅行社事务以及从事导游、领队服务是否获得运营、执业答应;
(二)旅行社的运营行为;
(三)导游和领队等旅行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
(四)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事项。
旅行主管部分按照前款规则实施监督查看,能够对涉嫌违法的合同、收据、账簿以及其他材料进行查阅、仿制。
第八十六条 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依法实施监督查看,其监督查看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监督查看人员少于二人或许未出示合法证件的,被查看单位和个人有权回绝。
监督查看人员对在监督查看中知悉的被查看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
第八十七条 对依法实施的监督查看,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作,照实阐明状况并供给文件、材料,不得回绝、阻止和隐秘。
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在实行监督查看责任中或许在处理告发、投诉时,发现违背本法规则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部分责任规模的事项,应当及时书面告诉并移送有关部分查办。
第八十九条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树立旅行违法行为查办信息的同享机制,对需求跨部分、跨区域联合查办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督办。
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应当按照各自责任,及时向社会发布监督查看的状况。
第九十条 依法树立的旅行工作组织按照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则,拟定工作运营规范和服务规范,对其会员的运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处理,组织展开工作道德教育和事务训练,进步从业人员素质。
第八章 旅行胶葛处理
第九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许树立一致的旅行投诉受理组织。受理组织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许移送有关部分处理,并奉告投诉者。
第九十二条 旅行者与旅行运营者发作胶葛,能够经过下列途径处理:
(一)两边洽谈;
(二)向消费者协会、旅行投诉受理组织或许有关调停组织恳求调停;
(三)依据与旅行运营者到达的裁定协议提请裁定组织裁定;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三条 消费者协会、旅行投诉受理组织和有关调停组织在两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行者与旅行运营者之间的胶葛进行调停。
第九十四条 旅行者与旅行运营者发作胶葛,旅行者一方人数很多并有一起恳求的,能够推选代表人参加洽谈、调停、裁定、诉讼活动。
第九章 法令责任
第九十五条 违背本法规则,未经答应运营旅行社事务的,由旅行主管部分或许工商行政处理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未经答应运营本法第二十九条榜首款第二项、第三项事务,或许租借、出借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转让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的,除按照前款规则处置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峻的,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六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则为出境或许入境团队旅行组织领队或许导游全程伴随的;
(二)组织未获得导游证或许领队证的人员供给导游或许领队服务的;
(三)未向暂时聘任的导游付出导游服务费用的;
(四)要求导游垫支或许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第九十七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行主管部分或许有关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进行虚伪宣扬,误导旅行者的;
(二)向不合格的供货商订货产品和服务的;
(三)未按照规则投保旅行社责任稳妥的。
第九十八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则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第九十九条 旅行社未实行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则的陈述责任的,由旅行主管部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许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榜首百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形成旅行者停留等严峻后果的,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一)在旅行行程中私行改变旅行行程组织,严峻危害旅行者权益的;
(二)回绝实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行者书面赞同,托付其他旅行社实行包价旅行合同的。
榜首百零一条 旅行社违背本法规则,组织旅行者观赏或许参加违背我国法令、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许活动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榜首百零二条 违背本法规则,未获得导游证或许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布告。
导游、领队违背本法规则,私自承包事务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导游、领队违背本法规则,向旅行者讨取小费的,由旅行主管部分责令交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峻的,并暂扣或许撤消导游证、领队证。
榜首百零三条 违背本法规则被撤消导游证、领队证的导游、领队和遭到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处置的旅行社的有关处理人员,自处置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头恳求导游证、领队证或许从事旅行社事务。
榜首百零四条 旅行运营者违背本法规则,给予或许收受贿赂的,由工商行政处理部分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置;情节严峻的,并由旅行主管部分撤消旅行社事务运营答应证。
榜首百零五条 景区不契合本法规则的敞开条件而招待旅行者的,由景区主管部分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契合敞开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景区在旅行者数量或许到达最大承载量时,未按照本法规则布告或许未向当地人民政府陈述,未及时采纳引导、分流等办法,或许超越最大承载量招待旅行者的,由景区主管部分责令改正,情节严峻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榜首百零六条 景区违背本法规则,私行进步门票或许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或许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由有关主管部分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置。
榜首百零七条 旅行运营者违背有关安全生产处理和消防安全处理的法令、法规或许国家规范、工作规范的,由有关主管部分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置。
榜首百零八条 对违背本法规则的旅行运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应当记入信誉档案,向社会发布。
榜首百零九条 旅行主管部分和有关部分的作业人员在实行监督处理责任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置。
榜首百一十条 违背本法规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榜首百一十一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意义:
(一)旅行运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行者供给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文娱等服务的运营者。
(二)景区,是指为旅行者供给旅行服务、有清晰的处理边界的场所或许区域。
(三)包价旅行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组织行程,供给或许经过实行辅佐人供给交通、住宿、餐饮、旅行、导游或许领队等两项以上旅行服务,旅行者以总价付出旅行费用的合同。
(四)组团社,是指与旅行者缔结包价旅行合同的旅行社。
(五)地接社,是指承受组团社托付,在目的地招待旅行者的旅行社。
(六)实行辅佐人,是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联系,帮忙其实行包价旅行合同责任,实践供给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许自然人。
榜首百一十二条 本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