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含义及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03:5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和《关于审理商标民事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赋予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著名商标的权利,改动了以往国家商标局作为确认著名商标单一组织的情况。司法确认在一些当地很快成为企业商标取得著名确认的首要方法,现如今,著名商标的司法确认现已成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作业的热门。本文拟结合著名商标司法确认的审判实践讨论我国著名商标的行政确认与司法确认的差异。
一、著名商标的意义
著名商标是指在我国为相关大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名誉的商标。著名商标需求两个要件:一是为相关大众所知晓;二是享有较高的名誉。到2006年3月13日, 全国共有著名商标675件,从2001年7月份至2005年10月,经过法院司法确认合计71件,其间包含我院于2005年依法确认的“古北春”,与一般商标相比较,著名商标知名度高,竞争力强,影响规模广,现已被顾客、经营者所熟知和认可,具有很高的品牌价值。
二、著名商标确认的历史沿革
我国著名商标确实认阅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不规范到逐渐规范,从行政确认单轨制到行政确认司法确认双轨制的开展进程。
(一) 著名商标行政确认单轨制阶段
我国对著名商标的维护起始于1985年参加《巴黎条约》之后。到1996年,全国共确认了缺乏20件著名商标。
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局发布《著名商标确认和办理暂行规则》,该规则确立了著名商标确认“自动确以为主,被迫维护为辅”的准则,并规则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是仅有有权确认著名商标的机关。尔后,我国开端对著名商标进行批量确认。著名商标确认的数量也逐级添加。
(二)著名商标行政确认和司法确认双轨制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和《关于审理商标民事胶葛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确认了法院在审理相关案子中,根据当事人的恳求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能够对触及的注册商标是否著名依法作出确认,开始确立了法院对著名商标进行司法维护的审判机制。自2001年7月至2005年10月,人民法院共依法确认了71件著名商标。
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办理总局发布《著名商标确认和维护规则》,一起废止《著名商标确认和维护暂行规则》。新规则改动从前批量确认著名商标的做法,采用了“被迫确认”、“个案确认”的准则,突出了对著名商标的维护,淡化了对著名商标的办理。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定委员会共确认了153件著名商标,其间包含外国企业的商标28件。
根据《著名商标确认和维护规则》,结合有关司法解说,企业需求恳求确认著名商标有四种途径:(一)、提出商标贰言恳求的一起,恳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予以确认;(二)、提出商标争议恳求的一起,恳求商标评定委员予以确认;(三)、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的一起,要求法院确认该商标为著名商标;(四)在商标办理案子中由当地工商局层层上报至商标总局加以确认。第(一)、(二)种途径为行政确认著名商标,第(三)种途径为司法确认,第(四)种途径实际中已被制止,
至此,我国现在现已形成了著名商标行政确认和司法确认并存的格式
三、司法确认与行政确认的比较
从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看,著名商标的行政确认和司法确认都遵从“被迫维护、个案确认”的准则,确认著名商标应当考虑的要素以及证明商标著名所要求供给的根据资料也是共同的,但司法确认和行政确认有显着的不同,首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使著名商标确认权的主体不同。
《著名商标确认和维护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施行法令》明确规则了行政确认权由国家商标局和国家商标评定委员会一致行使;触及著名商标司法确认的案子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统辖 。
(二)确认程序不同
行政确认中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施行法令规则,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定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以为其商标构成著名商标的,能够相应向商标局或许商标评定委员会恳求确认著名商标,商标局及商标评定委员会根据当事人恳求,确认其商标是否构成著名商标;著名商标司法确认中,当事人恳求法院确认著名商标只能在法院审理相关的域名胶葛或许商标胶葛案子中提出,当事人不能独自提起恳求确认著名商标的诉讼。
(三)确认后的救助途径不同。
仅对著名商标的行政确认成果是否能够恳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现在的法令没有明文规则,但假如当事人对国家商标局或商标评定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或裁决不服则能够提起行政诉讼;但对著名商标的司法确认来说,假如不服一审法院对著名商标确认的成果,当事人能够提起上诉,在二审中对争议商标是否著名做予以从头确认。
(四)确认效能不同。
针对同一个案,行政确认中商标局确实认对错结局性的,司法确认具有结局性,司法确认的效能高于行政确认的效能。
(五) 适用规模不同。
我国商标法及有关司法解说对著名商标实施的特别维护首要表现:一是对注册著名商标的特别维护,未经商标注册人的答应,别人不只在同一种产品或相似产品上不能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并且别人也不能在不相同产品或许不相相似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即对注册著名商标供给跨产品类别维护,被告不只要承当中止侵权的职责还要承当赔偿损失的职责。二是对未注册著名商标的特别维护,就相同或许相似产品恳求注册的商标是仿制、摹仿或许翻译别人未在我国注册的著名商标,简单导致混杂的,不予注册并制止运用。对未注册著名商标不供给跨类别维护,被告仅承当中止侵权的职责不承当赔偿损失的职责。
行政确认我国家商标局和国家商标评定委员会即可对被恳求的注册商标也可对被恳求的未注册商标是否著名进行确认;司法确认中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胶葛案子中能够对注册商标是否著名作出确认,对未注册商标是否著名没有明文规则。
(六)期限不同
行政确认中,由于法令没有明确规则检查时限,贰言案子至少需求3年以上,争议案子更长达4年,乃至5年以上;人民法院确认著名商标一般为六个月,时刻较短。
(七)两者对曾被确以为著名商标的再检查或确认规则不同。
行政确认中,关于曾被确以为著名商标的,“假如所受理的案子与已被作为著名商标予以维护的案子的维护规模根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著名无贰言,或许虽有贰言,但不能供给该商标不著名的根据的,受理案子的工商部门能够根据该维护纪录的定论做出裁决或许处理;假如所受理的案子与已被作为著名商标予以维护的案子的维护规模不同,或许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著名有贰言,且供给该商标不著名的根据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许商标评定委员会对该商标著名资料从头进行检查并作出确认。”(《著名商标确认和维护规则》第十二条)
司法确认中,当事人对从前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许人民法院确认的著名商标恳求维护的,对方当事人对触及的商标著名不持贰言,人民法院不再检查,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则检查。
综上所述,行政确认著名商标具有确认主体单一、专业性强、程序严厉、运作规范等特色,经多年的运作已确立了威望性;而经过司法程序确认著名商标在功率上更方便,在规范掌握上更严厉,在效能上更确认,也就更适宜企业做首要的商标诉求挑选。仅仅由于著名商标的司法确认权由具有统辖权的法院别离行使,在各地法官本质良莠不齐的现状下,社会大众对司法确认的威望性存有疑虑。鉴于此,为保证著名商标司法确认的公正性,建立司法威望,各地有统辖权的法院应建立专门庭室或许独自的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