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的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1:53
公司兼并会导致许多公司事项的改变,需求进行工商改变挂号,进行改变挂号的时分需求提交相应的资料,例如: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规章修正案、验资陈述和兼并后公司的财物负债表等等,下面是进行改变挂号应提交的资料的介绍。
公司兼并后的改变挂号需求提交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收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请求挂号委托书》(收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详细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兼并各方公司股东会的抉择;股东会抉择的内容应包含与哪些公司兼并、兼并的方法和财物兼并的基准日。
(4)兼并协议;兼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含兼并各方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兼并各方的评价后净财物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份额,兼并方式和详细计划,股份折合方法,兼并后公司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兼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份额,兼并各方债权债款的继承计划,员工安顿方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等。
(5)验资陈述和兼并后公司的财物负债表;
(6)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规章修正案;
(7)在报纸上登载兼并布告一次的证明;
(8)债款清偿或许债款担保的阐明;阐明的主要内容应包含兼并公司兼并基准日财物、负债状况,在请求挂号时上述债款是否已执行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公司许诺不会因兼并而对任何债权人形成危害等。
(9)兼并后新公司股东会的抉择;
(10)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1)因兼并而闭幕的公司已处理刊出挂号的证明;
(12)兼并各方或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授权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的同意文件;
(13)营业执照。公司兼并一起改变其他挂号事项的,还应按《公司挂号管理条例》规则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兼并触及国有、团体产权变化的,应经评价后出示评价陈述和同意文件,并参照评价后同意的价格处理改变手续。
公司兼并后的改变挂号需求提交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收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请求挂号委托书》(收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详细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兼并各方公司股东会的抉择;股东会抉择的内容应包含与哪些公司兼并、兼并的方法和财物兼并的基准日。
(4)兼并协议;兼并协议的内容一般应包含兼并各方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兼并各方的评价后净财物数额、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份额,兼并方式和详细计划,股份折合方法,兼并后公司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兼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持股份额,兼并各方债权债款的继承计划,员工安顿方法,违约责任及争议的处理等。
(5)验资陈述和兼并后公司的财物负债表;
(6)修改后的公司规章或规章修正案;
(7)在报纸上登载兼并布告一次的证明;
(8)债款清偿或许债款担保的阐明;阐明的主要内容应包含兼并公司兼并基准日财物、负债状况,在请求挂号时上述债款是否已执行担保或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公司许诺不会因兼并而对任何债权人形成危害等。
(9)兼并后新公司股东会的抉择;
(10)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1)因兼并而闭幕的公司已处理刊出挂号的证明;
(12)兼并各方或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授权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的同意文件;
(13)营业执照。公司兼并一起改变其他挂号事项的,还应按《公司挂号管理条例》规则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兼并触及国有、团体产权变化的,应经评价后出示评价陈述和同意文件,并参照评价后同意的价格处理改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