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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能否同继承合并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04:28
兼并审理对错常常用的一种审理方法,兼并审理能够有用节省诉讼资源,进步诉讼的功率,兼并审理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假如呈现承继与遗赠的胶葛时,那么赠与合同能否同承继兼并审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赠与合同能不能和承继兼并审理
承继和赠与胶葛案子能不能兼并审理,要看案子契合不契合兼并审理的条件,假如争议标的是同一个的,能够兼并审理。
兼并审理的条件:
1、受诉法院对几个兼并的案子均具有管辖权,并且有必要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兼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假如受诉法院对几个兼并的案子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兼并。受诉法院对兼并的几个案子均有挑选管辖权,能够进行兼并。关于诉讼程序,则是指一般(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便是几个兼并之案子应当都归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子,才干进行兼并审理。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能够兼并审理。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彼此相关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相关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相关的诉讼标的,能够兼并审理。
4、束缚条件。相关胶葛的兼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假如乱用不只达不到杰出的社会作用,并且会让当事人使用兼并审理进行歹意诉讼或延迟诉讼,更有甚者会形成以非对非、消沉对待胶葛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发生。因而,对兼并审理的条件应作恰当的束缚。
二、赠与合同能不能吊销
依据我国合同法榜首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责任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许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则”的规则,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责任性的赠与合同和通过公平的赠与合同之外的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
吊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因为赠与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则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维护和对赠与人的束缚,又因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假如对赠与人与受赠人给予平等维护,则会加剧赠与人的担负。因而从利益衡量视点动身,赋予赠与人相应的吊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责任。
依照法令规则,赠与合同建立收效后,在赠与产业的权力搬运之前,赠与人能够恣意地吊销赠与,具有单独的恣意性。
赠与物交给后,赠与人是否也能够恣意地吊销合同?
赠与物的交给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实行,赠与物交给后,即标明赠与人实行了赠与责任,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款现已依照约好实行,两边之间的赠与权力责任随之停止。依据诚信准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因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资产无偿赠与别人,赠与人具有好心性,为维护该好心性和避免受赠人使用其特别的位置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施行歹意的损害。
我国合同法榜首百九十二条规则:“受赠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赠与人能够吊销赠与:(一)严峻损害赠与人或许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责任而不实行;(三)不实行赠与合同约好的责任。赠与人的吊销权,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榜首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逝世或许损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承继人或许法定代理人能够吊销赠与”。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赠与合同能不能和承继兼并审理”问题进行的回答,承继和赠与胶葛案子能不能兼并审理,要看案子契合不契合兼并审理的条件,假如争议标的是同一个的,能够兼并审理。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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