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的期限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3 04:43
国家补偿,从一般含义上说,是国家对国家权力活动中的侵权行为承当补偿职责的一种法律制度。那么国家补偿案子审理的期限是多少?我国国家补偿法是怎么规则的?下文为我们具体介绍。
依据《国家补偿法》第二十三条 补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补偿的决议。补偿义务机关作出补偿决议,应当充沛听取补偿请求人的定见,并能够与补偿请求人就补偿方法、补偿项目和补偿数额按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则进行洽谈。
补偿义务机关决议补偿的,应当制造补偿决议书,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补偿请求人。
补偿义务机关决议不予补偿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补偿请求人,并阐明不予补偿的理由。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补偿请求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议;归于疑问、杂乱、重大案子的,经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
依据《国家补偿法》第二十三条 补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补偿的决议。补偿义务机关作出补偿决议,应当充沛听取补偿请求人的定见,并能够与补偿请求人就补偿方法、补偿项目和补偿数额按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则进行洽谈。
补偿义务机关决议补偿的,应当制造补偿决议书,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补偿请求人。
补偿义务机关决议不予补偿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补偿请求人,并阐明不予补偿的理由。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补偿请求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议;归于疑问、杂乱、重大案子的,经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