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11:54事端之后为了顺畅的处理,两边也赞同报警,警方来到事端现场之后也做出了交通判定,下达了职责确定书,一些车主在拿到确定书看到自己负首要职责后就觉得它不公正,那么,不服事端职责确定该怎么办?听讼网有更多常识,欢迎阅览。
对判定成果确定不服该怎么办
一、提出书面复核恳求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端确定书,归于《民事诉讼法》中根据规则的“判定结论”,一般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假如交通事端的当事人关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端确定书不服,依《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51条的规则当事人能够自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恳求。复核恳求应当载明复核恳求及其理由和首要根据。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实践中,因重、特大交通事端有严厉的存案程序,在底层事端处理单位对事端处理时,现已渗透了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端确定定见,因而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下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交通事端确定书的可能性较小。所以,假如要提出复核,就必须有确凿的根据证明事端处理之过错。
其实对交通事端当事人来讲,别的还有一种救助手法即经过向法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路途交通事端案子有关问题的告诉》第4条规则:“……当事人对做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补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子时,人民法院经检查以为公安机关所做出的职责确定、伤残判定确属不当,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确定的案子现实作为定案的根据。”司法实践中,法院无权改变或许吊销公安机关交通事端确定书。在诉讼过程中,交通事端当事人能够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端确定书有贰言,经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说明理由,极力推翻同处于根据位置的交通事端职责确定书,由法院对交通事端确定书进行检查判别并决议取舍,以此来判定事端的补偿职责份额。
三、信访程序取得救助
交通事端当事人也能够经过信访程序取得救助。根据信访法令的规则,只要在司法程序进行结束后,才能够发动信访程序。做出交通事端确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身并不自动承当从头确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从头确定后,予以救助。所以信访存在本钱高、功率低,当事人取得法令救助的时机小的缺憾。
交通事端判定职责确定成果发布之后,对它不服的,当事人是能够经过法令途径来追查的,进一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对事端职责确定处理上要是你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或许不知道怎么办,能够找听讼网上的律师协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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