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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土地但尚未开发,能否免缴城镇土地所有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8:22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告诉》【国税发[2004]100号】的规则,从2005年1月1日起,除经同意开发建造
经济适用房
的用地外,对各类房地产开发用地一概不得减免乡镇土地使用税。因而,
房地产开发企业
用于
开发商
品房的用地应按规则交纳乡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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