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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能否申请债务人的保证人破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15:15
关于债务人来说需求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在债务人不能偿还的状况下,债务人能不能进行请求确保人破产呢?这是咱们需求弄清楚的问题,才干知道在法令上的规则。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债务人能否请求债务人的确保人破产
确保债务归于或然债务,在一般确保中对主债务人的产业实行结束前,或许在连带职责确保中主债务实行期届满前,只要在债务人不实行职责,确保人才承当确保职责,基于此,确保人是否承当确保职责,承当多大的确保职责具有不承认性,这由此决议了确保人破产后,确保债务的申报和受偿程序具有特殊性。对此,应详细分为三种状况处理:
(1)确保人破产时,确保债务现已被收效的法令文书所承认的。确保债务一旦通过诉讼程序为收效的判定所承认,或然债务便成为承认债务,此刻其与一般债务便不存在任何差异,应当依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务申报,参与破产产业分配。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第55条第10项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则。
(2)确保人破产时,债务人与主债务人、确保人之间的债务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第20条的规则,在告贷确保联系中,当主债务人破产时,有关以主债务人为被告的债务纠纷应当间断审理。
(3)确保人破产时,债务人与主债务人、确保人之间的债务债务联系没有构成诉讼的。此刻,债务人能够直接向管理人(清算组)申报债务。假如主债务现已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则对该债务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若有其他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则应依照《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子若干问题的规则》第63条规则的债务承认程序对债务进行承认。确保债务一经承认,便成为承认的债务,能够参与破产分配。假如主债务没有到实行期的,由于确保人是否承当确保职责不能承认,此刻应先承以为暂时破产债务,待主债务到期后再承以为正式的破产债务。假如主债务在破产产业分配时仍未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对债务人可能在破产分配中受偿的数额预留
看完本文之后,咱们知道这需求依照规则进行,在满意条件的状况下能够进行请求确保人进行偿还债务,所以咱们需求了解清楚法令在债务纠纷中的规则,才干更好的进行依法处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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