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02:11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二轮承揽方针执行十多年后的再次完善,大众反映较多的问题首要会集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需求确权人员把握相关方针,充沛尊重大众志愿、量体裁衣、妥善化解,推进确权作业的顺畅施行。
地块权属方面
1、代耕代种
大致分为两种状况:一种是承揽农户承当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享用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一起自己承当农业税费或享用粮食补助;一种是承揽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搬运,不承当农业生产成本,也不享用农业生产收入,即不具有经营权,仅仅保留了土地承揽经营权的基本权力——承揽权,因而也保留了承揽权顺便的权力和责任——承当农业税费或享用粮食补助。
关于上述状况,乡村一般有较为共同的知道,无论是从头分田、年终流通分配等,仍是收取农业水电费、筹资筹劳等,均视同农户终年在家,由原户主享用或承当。
因而,在确权过程中,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揽户一切,代为播种农户仍依照自己自身的承揽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纠纷,首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部分代耕户为原户主承当了必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愿意无偿返还权属。
2、相互调田
在农户自己看来,这种调田办法现已完成了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搬运,但在法令和方针上,有的不契合《乡村土地承揽法》、《乡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则程序。
因而,在确权过程中,既要妥善照顾到农户的爱情和利益,又要实在契合法令、契合方针,把两者兼顾好。关于二轮承揽之后农户私下调田的,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偿还、再确权”。
3、弃耕后要田
这些弃耕又要田的农户一般都是经济状况较好、较早迁往乡镇的家庭,大众和确权的村组干部在爱情上难以承受返还其承揽权的要求。但依据确官僚“长期化”、“固化”的方针,不能由于其从前抛荒弃种的短期行为,而使其失掉这份持久的、要固化的财产权。
因而,关于弃田后再要田的农户,应分状况进行处置:从前清晰抛弃责任田,村委会有申请书、供认书的,在本轮承揽期内不确权;对举家迁入设区以上城市的,可发动其抛弃要地诉求,收归团体;对举家迁入小乡镇的,尊重其志愿,发动其与现播种农户洽谈处理,一起予以必定的经济补偿。
4、承揽地被部分征用
确权中会遇到的对立是:有的村组以为承揽犁地是团体一切,因而将部分承揽地的征地补偿费在全组农户中依照人口、承揽地面积等进行分配,没有和被征承揽地肯定挂钩。现在被部分征地的农户对确权作业提出要求:要么从头分地,要么从头分钱。
承揽地部分征收可以这样处理: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户享用的,已征面积不确权,其他未征收面积确权;由其他农户同享的,可以依据农户要求,依照现有人口从头分配未征地面积后再确权,即“先调田、再固化”。
5、会集寓居
会集寓居是指在新乡村建造中,少量农户呼应政府召唤,撤除曩昔住在村组内的散居房子,搬进统一规划建造的会集寓居点。会集寓居仅仅改动了农户的宅基地,没有改动农户的承揽经营权和承揽地。但关于规划建造会集寓居点的村组来说,其承揽经营权和承揽地现已改动了。
现在会集寓居的试点中,一般有两种用地形式:一是征收,二是暂时用地,即视同流通,每年付出流通费。关于暂时用地形式,原则上要尊重农人志愿确权确地到户,假如大众有要求,也可以“确股确利”。
地块面积方面
1、承揽面积
承揽面积的确认是确权作业的中心。承揽面积首要是依据二轮承揽材料确认的。关于二轮承揽材料完善的村组,先依照二轮承揽材料确认合同面积;在此基础上,再与计税面积(或粮食补助面积,下同)核对,合同面积一般应等于计税面积。假如不等,需寻觅原因,除掉不合理部分或添加面积。
当合同面积大于计税面积,分为实践削减和藏田两种状况,实践削减应依照小者确权,藏田应依照大者确权。当合同面积小于计税面积,分为实践添加和骗得补助两种状况,实践添加应依照大者确权,骗得补助依照小者确权。关于除掉的不合理面积,依据确权方针,可以仍归原农户播种,不影响使用权,可是不能确权。
2、流通地块
关于没有改动界址特征的流通地块,可以直接经过丈量确权。关于失掉界址的流通地块,一般只能丈量整个流通地块,进行四点或多点定位,得出大地块面积。各户的确权面积,即各户实测面积应等于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
关于丈量溢出面积(实测面积-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分为两种状况:一是有分田面积的,依据实践分田面积分摊给农户,一般不做团体回收,不与民争利,即“先分摊、再确权”;分摊办法是各户实测面积=流通地块实测总面积÷流通地块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各户合同面积或分田面积。二是没有分田面积的,大于合同面积的溢出面积作为团体机动地处理;大众强烈要求分摊的,也可进行分摊。
3、零田
零田是指大田之外的自留地、找足地、边角地等。有的乡民小组将其归入二轮承揽面积,有的乡民小组没有归入二轮承揽规模;有的田有四至特征、有的田没有四至特征。
因而,可以大致区别三种状况处理:关于归入二轮承揽面积且分得清界址的,指界确权;关于归入二轮承揽面积、分不清界址的,以原合同面积确权,溢出面积分摊农户或作为团体机动地;没有归入二轮承揽面积的,不论有无界址,均作为团体机动地处理,不确权。
4、宅基地、竹园
二轮承揽时,有些当地将部分宅基地、竹园面积计入了二轮承揽面积,首要是这些村组宅基地、竹园面积较大,超越了乡村认可的0.4亩,对超越的面积,其时便作为承揽面积。依据确权方针,宅基地、竹园抵算面积不确权。
5、现场指界
界便是地块四至,是指详细地块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相邻物、相邻户。现场指界是指确权作业中,对承揽地现状进行区别权属和四至,使丈量人员进行实测定位或图解勾线。
现场指界需求留意的事项有:两户的界址点一般在田埂中心,假如分田时没有将田埂计入,指界时可以从田埂内侧定位;关于一户接连几个地块的,特别留意辨明跨田块、跨水沟、跨路途的界址;关于田头有建筑物、水泥场、旱谷物栽培的,原则上依据二轮承揽丈田状况确权在内,假如疆土“二调图”、印象图上现已变成建造用地,则不宜指界在内。
家庭成员方面
1、户主。户主名字,应和二轮承揽合同、二轮承揽证书、户籍信息共同。假如原户主亡故、年纪较大自愿转给子女等原因,由农户自行决定新户主。
2、共有人。共有人是指除户主以外的家庭成员。《查询了解表》中共有人状况,包含原有成员、添加成员、削减成员,原有成员 添加成员-削减成员=现有成员。原有成员是指在1998年二轮承揽时点,该户其时的实践家庭成员。
假如二轮承揽材料齐备,依照二轮承揽材料和户籍信息填写共有人;假如材料不全,需求农户自己填写,村组了解状况和年长的同志审阅。土地承揽权是以户为单位的承揽权,不是某个人的承揽权,对单个的确现已模糊不清、农户有争论的状况,需求做好方针解说作业。添加成员首要是婚进、出世、其他迁进等原因添加,削减成员首要是亡故、婚出、其他迁出等原因削减,应在备注栏注明增减原因。
人员变化不影响家庭承揽土地的权益,变化的人员是否列为家庭共有人,由农户自主确认,经发包方认可,填入经营权证书和挂号簿。留意,对亡故事项填写要慎之又慎,必定要核实清楚后填写,更要避免笔误,避免引起误解。
3、持续承揽、拆并户。持续承揽是指二轮承揽期内的户主现已亡故,依据《乡村土地承揽法》的规则,土地承揽经营权天然由其爱人、子女承揽经营。持续承揽可由农户自行确认继承人作为新户主,不能由于举家迁往乡镇而不确权。
拆户,也称分户,是指爸爸妈妈与子女、几个兄弟之间在户籍上分为两户或更多。对现已拆户的,且对承揽地块和面积达成协议的,由农户自行确认新户主,依照改变后的户籍联系从头签定承揽合同,进行确权挂号;关于在确权过程中提出拆户要求的,可以同时处理的就分红两户,别离签定合同,不能同时处理的按现状确权,待今后进行改变挂号。
并户,也称合户,除因婚姻等特别原因,一般不支持合户,应依照原承揽联系确权。别的,关于独身和五保户亡故的、其他原因绝户的,其原承揽土地可收归团体,作为机动地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