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反洗钱刑法立法发展及其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6 18:59
一、我国洗钱违法现状我国在1978年施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前,因为中央政府对经济和金融施行严厉的方案办理,不存在进行大规划的贩毒、贪婪贿赂、黑社会安排、金融欺诈等国内违法活动的客观根底;加上对外关闭,也不存在世界违法安排跨国入境进行私运、洗钱等违法的或许,因而在1979年拟定原刑法时在立法上对洗钱刑事制裁是一片空白。可是,自从1978年我国开始施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后,通过20多年的开展,今日的状况现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因为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和经济利益的部分化、地域化,不少地方和部分现已成为大规划盈利性违法如贩毒、私运、贪婪贿赂、黑社会安排活动的高发案区。而大规划的盈利性的违法活动必定发生清洗不合法所得及其收益的强壮的“市场需求”。因而,现在在我国洗钱现已不再是“空穴来风”,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对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极大损害的负面社会现象。洗钱案子或许说显着带有洗钱性质的案子发案率正在敏捷上升,现已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当时,我国洗钱活动主要有以下一些方法和特色:(一)洗钱活动在经济兴旺区域相对会集与严峻当时在一些区域存在的严峻私运、贩毒等违法活动客观上需求通过洗钱搬运不合法所得。在一些滨海兴旺的省份和区域,私运、贩毒等违法违法活动适当猖狂,有的乃至是由当地的政府部分直接参加或许在背面支撑、怂恿的。如广东省湛江市的市委、海关、公安、边防、商检等政府部分的“第一把手”均参加了私运或许因纳贿而放纵私运,便是一例明证。大规划的私运活动,违法分子必定需求通过必定的方法搬运其不合法所得。从现已破获的案子看,私运分子搬运清洗不合法所得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私运方法将不合法所得带出境外。如1997年9月1日,深圳沙头角海关抄获建国以来最大的个人随身携带私运外币案。涉案的2男1女随身携带港币765万元、美元176万元、台币141万元、日元16万元等外币,妄图瞒关出境。涉案人员之所以要私运外币,无疑是要隐秘与粉饰其所要私运的外币的不正来路。二是使用“套汇”交易转化赃物。如1989年3月,我国广州铁路公安抄获香港居民章某通过套汇清洗私运不合法收益案。章某向内地私运黄金2万克,为了把赃物搬运到香港,他与香港秋怡公司达成协议,由其代该公司付出购买的江苏省无锡市棉纱款83万人民币。秋怡公司则在香港将港币汇入章某的银行账户。通过如此的套汇方法,章某达到了私运不合法资金搬运的意图。(二)世界违法集团入境洗钱活动频频与此同时,世界性违法集团也纷繁插手我国,将其在国外进行违法违法活动所取得的不合法收益搬运到我国,通过合法的金融交易或许出资交易,然后将获利以合法收入再转回国内。有关资料标明,在我国南边一个城市中的约300家中外合资企业中,就有100家以上具有港澳和台湾的黑社会布景。在与我国云南省接壤的“金三角”某国,其割据戎行的司令员向战士发军饷竟然是用人民币,而且一次性就在我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存款达几百万元人民币。这些钱的来历只能有一个解说,那便是与毒品贩运有关。另据报道,在震惊中外的张子强违法团伙劫持勒索案中,违法分子共勒索达到目的港币约15亿元。其间,1993年头张子强团伙中的重要成员叶继欢在佛山市劫持1名港商并勒索400万元后,叶自己分得其间的200多万元钱。他用这些钱在广州市水福路等地购买了多间当辅,还在老家油尾开了一家卡拉OK厅。这些工业均以叶兄弟或兄妹的名义买下并交给他们运营。用违法所得的不合法收益出资于商业或许房地产,便是一种非常典型的洗钱方法。(二)国内违法分子通过洗钱手法大举搬运赃物国内一些贪官蠹役及其他违法分子使用金融监管的缝隙,将不合法所得搬运到境外,以粉饰违法痕迹和躲避司法制裁。例如,1989年我国警方曾成功地侦破一同大陆居民与香港、台湾不法商人相勾结清洗欺诈违法所得赃物的案子。我国银行北京分行职工吴大鹏使用职务之便,偷盗了行内的4张汇票,并将其间一张金额为87万美元的汇票汇出国外,通过向几个国家和区域的银行转款后,终究进入新加坡的一家银行,并妄图将这笔赃物打回国内出资经商。因为我国警方及时抄获了本案,通过诉讼程序使新加坡高等法院将冻住的这笔87万美元判归我国银行。再如,云南红塔集团的上一任总经理储时键,使用新加坡一个商人为其供给银行账户,将本企业所设的“小金库”账外公款300多方美元打到该账户施行了贪婪,并终究将其分得的100多万美元搬运到美国其儿子的银行账户上。还有,“法轮功”不合法安排的喽罗李洪志也将从法轮功练习者手中骗得的很多金钱向境外搬运。据发布的资料,仅1996年,法轮功安排的两个骨干分子就经手向海外银行李洪志的账户搬运钱款660万元。据世界银行的一份计算,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外流的资金高达800—1000亿美元。其间有约150亿美元是经政府合法同意对外出资的金钱,而且近年来每年资金外逃额依然保持在100亿美元的规划。因为存在违法黑数的原因,尽管没有切当的数据标明在外逃的资金中有多少归于清洗违法所得的洗钱资金,但从数百亿美元的外流没有通过政府的合法同意来看,其间有适当巨大的资金与洗钱有相关,应当是不容置疑的。③因而,从上述三个方面的洗钱方法与特色来看,处在社会转型期的我国,其正常的经济与金融次序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洗钱违法的困扰和损害,咱们应当对这种日益严峻的洗钱活动的开展扩张趋势引起高度的注重和警觉,而且应当有相应的立法与司法办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