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公积金告你上公堂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给合同工撑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2 02:15“用人单位未按规则给付劳作者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当事人不服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判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这样一条司法解释。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岛城法律界人士得知,此项规则假如终究实施,将给劳作者带来很大的便利。
山东大元律师事务所的何德宝律师通知记者,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因公积金问题引发的胶葛是否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部分请求裁定,这个问题在法律界有很大争议。现在我市的各级劳作争议裁定部分一般都不受理这类胶葛,一般的做法是,劳作者遇到住宅公积金问题须到市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投诉。“假如这项司法解释终究经过,就意味着劳作者遇到不交纳住宅公积金等福利的状况,能够直接到劳作裁定部分请求裁定,无须再多跑腿。”
另据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依据住宅公积金法令,包含农民工在内的一切劳作者,只要与单位签定正式的劳作合同,都能够享用住宅公积金待遇。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现在正向社会揭露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我国法院网址:www.chinacou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