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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女生围殴同学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15:53
校园暴力事情的不断发作让我们不得不反思今世青少年的教育是否稳当,网上流出一段多名女生群殴一个女同学的视频。视频中,女生被打耳光、踢肚子、扯头发,她哭着求饶,但多名女生仍未停手。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十名女生围殴同学谁应该承当法令责任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事情通过】
日前,一段“云南广南一中学10名初一女生围殴一名女同学”的视频在微信上撒播。该视频显现,在一间摆放着双层床的校园宿舍内,多名女生对一个身穿粉红外套的女生打耳光、扯头发。虽然被打的女生哭着求饶,但打人者仍然拳打脚踢。在这段视频中,没有见到校园教师或宿舍办理员干涉。
广南县教育局通报称,据开始查询,5月22日晚自习后,坝美镇阿科初级中校园初一女生陆某纠合9名同班同学在宿舍对本班女生潘某施行殴伤。接到潘某陈述后,校园当即组织潘某到广南县人民医院进行全面查看,经查看无大碍后转至当地坝美卫生院住院治疗,27日已治好出院。
据通报,现在阿科中学已告诉涉事学生家长到校园参加处理,家长和学生当面向潘某及其家长作诚实抱歉、自动承当医疗费用,并得到了对方体谅。一起,校园对参加打架的学生进行严厉批判,勒令其做出深入反省,要求家长加强子女管束。
【法令解读】
校园暴力是暴力行为的一种。只需这种暴力行为结果到达必定现实程度,触及刑法规则的违法行为,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非归于契合刑法免责的规则。从《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相关规则能够看出,青少年如有违法行为,并非一概不负责任,这就能警示有暴力倾向的在校学生,必定要恪守法令,不然就会承当因而发生的法令责任,但对未成年人违法也有宽恕从轻的规则,表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许多法令规则旨在要求教育办理者在校园办理活动中要谨防暴力行为,广阔教师也不能对学生做出暴力行为,倡议与校园暴力违法的行为奋斗,保护校园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17条规则:已满16周岁的人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成心杀人,损伤致人重伤或许强奸、掠夺、贩卖毒品、放火、爆破、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违法,应当从轻或许减轻处分。因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责任的,责令他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加以管束,在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留教养。
《刑法》第49条规则:违法的时分,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4条规则:对违法违法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染、抢救的政策,坚持教育为主,赏罚为辅的准则。
《教师法》第37条规则: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品行不良,凌辱学生,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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