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规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5 00:17
关于分期实行债款的的诉讼时效问题,最高法院发布过数个指示,并终究在08时效解说作出一个阶段性的一致,但时效解说第五条的并非适用于悉数分期实行的时效问题。简略而论,这一规则的适用要求债款有必要为同一债款,债款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就已确认,如告贷合同的分期归还、生意合同的分期付款、分期交货。并不适用于不同笔(但或许同一性质)在合同实行过程中不断发作的债款的分期实行。
以下为各相关的指示、解说:
针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告贷合同中约好告贷分期归还应怎么核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题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经[2000〕244号答复。该答复载明:
在告贷、生意等合同中,当事人约好分期实行合同债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终一笔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次日起开端核算。
针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珠海粤运交通开展公司与大连新镇企业集团公司告贷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作出[2003]民二他字第14号答复。该答复载明:
虽然依据同一合同所约好的债款是一个全体,可是,在合同约好分期实行的情况下,实践是将全体债款分割为数额、实行期限及法令结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数个单个债款,债款人应当在约好的各个单个债款的实行期限内实行义务,不然即构成对债款人该部分相对独立的合同权力的损害,权力人亦由此获得就相应的单个债款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承当相应职责的权力。依据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核算的规则精力,在现在对该问题尚无其他规则的情况下,对上述分期实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能够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款到期之时别离起算。
针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款的诉讼时效期间怎么核算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函〔2004〕22号答复。该答复载明:
对分期实行合同的每一期债款发作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针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分期实行的合同中诉讼时效起算及确保期间应怎么核算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函[2004) 23号答复。该答复称:
对分期实行合同的每一期债款发作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分期实行合同设有确保的,确保期间依照当事人的约好起算;当事人没有约好的,自每一期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准则若干问题的规则》
第五条规则:当事人约好同一债款分期实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终一期实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施行前本院作出的有关司法解说与本规则相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以下为各相关的指示、解说:
针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告贷合同中约好告贷分期归还应怎么核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题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经[2000〕244号答复。该答复载明:
在告贷、生意等合同中,当事人约好分期实行合同债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最终一笔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次日起开端核算。
针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珠海粤运交通开展公司与大连新镇企业集团公司告贷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作出[2003]民二他字第14号答复。该答复载明:
虽然依据同一合同所约好的债款是一个全体,可是,在合同约好分期实行的情况下,实践是将全体债款分割为数额、实行期限及法令结果互不相同的、相对独立的数个单个债款,债款人应当在约好的各个单个债款的实行期限内实行义务,不然即构成对债款人该部分相对独立的合同权力的损害,权力人亦由此获得就相应的单个债款要求债款人实行义务、承当相应职责的权力。依据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核算的规则精力,在现在对该问题尚无其他规则的情况下,对上述分期实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能够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款到期之时别离起算。
针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继续性租金债款的诉讼时效期间怎么核算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函〔2004〕22号答复。该答复载明:
对分期实行合同的每一期债款发作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
针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分期实行的合同中诉讼时效起算及确保期间应怎么核算的请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法函[2004) 23号答复。该答复称:
对分期实行合同的每一期债款发作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期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分期实行合同设有确保的,确保期间依照当事人的约好起算;当事人没有约好的,自每一期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准则若干问题的规则》
第五条规则:当事人约好同一债款分期实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终一期实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核算。
第二十四条本规则施行前本院作出的有关司法解说与本规则相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