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怎样进行协议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10:21
我们都知道,与现役武士的婚姻被称为军婚,我国对军婚的规则与对一般婚姻的规则是不同的,尤其是在离婚程序方面,那么现役武士怎样进行协议离婚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整理了“现役武士怎样进行协议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武士协议离婚程序是指一方或许两边都是武士要免除婚姻关系应该怎样办理手续。详细做法如下:
现役武士协议离婚的特别规则:新《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武士赞同,但武士一方有严峻差错的在外。
1、武士离婚程序之与武士离婚,武士一方赞同离婚。
假如武士一方赞同离婚,那么与现役武士离婚就和一般的离婚相同,能够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能够去法院诉讼离婚。
2、武士离婚程序之武士一方不赞同离婚。
假如武士有“严峻差错”,则能够不通过武士赞同,而提出与武士离婚。那么与现役武士离婚时,武士一方的“严峻差错”详细是指那些行为:
(1)重婚或与别人同居的,能够直接与武士离婚。
(2)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能够直接与武士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能够直接与武士离婚。
(4)有其他严峻差错的能够直接与武士离婚。主要是指其他严峻违反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形成严峻损伤的行为,如强奸、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3、武士离婚程序之武士一方要求离婚。
爱人是当地人员,武士一方要求离婚的,地点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停;契合《婚姻法》规则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赞同,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赞同离婚;如武士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赞同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地点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停,调停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武士离婚程序之非武士一方要求离婚。
爱人是当地人员,爱人一方要求离婚,武士一方赞同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赞同离婚;武士一方不赞同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武士一方确有严峻差错的在外。
假如您还有疑问,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武士协议离婚程序是指一方或许两边都是武士要免除婚姻关系应该怎样办理手续。详细做法如下:
现役武士协议离婚的特别规则:新《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现役武士的爱人要求离婚,须得武士赞同,但武士一方有严峻差错的在外。
1、武士离婚程序之与武士离婚,武士一方赞同离婚。
假如武士一方赞同离婚,那么与现役武士离婚就和一般的离婚相同,能够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能够去法院诉讼离婚。
2、武士离婚程序之武士一方不赞同离婚。
假如武士有“严峻差错”,则能够不通过武士赞同,而提出与武士离婚。那么与现役武士离婚时,武士一方的“严峻差错”详细是指那些行为:
(1)重婚或与别人同居的,能够直接与武士离婚。
(2)施行家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能够直接与武士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能够直接与武士离婚。
(4)有其他严峻差错的能够直接与武士离婚。主要是指其他严峻违反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形成严峻损伤的行为,如强奸、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3、武士离婚程序之武士一方要求离婚。
爱人是当地人员,武士一方要求离婚的,地点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停;契合《婚姻法》规则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赞同,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赞同离婚;如武士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赞同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地点单位或当地有关部门进行调停,调停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4、武士离婚程序之非武士一方要求离婚。
爱人是当地人员,爱人一方要求离婚,武士一方赞同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赞同离婚;武士一方不赞同离婚的,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武士一方确有严峻差错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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