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15:01江西安义县法院 沈张茂
《婚姻法(批改草案)》第三十九条是关于夫妻一起产业切割问
题的规则。这一规则过于抽象、简略,不便于审判人员正确审理离婚
案子,合理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笔者主张:将第三十九条修改为:
“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院依据夫妻相等切割、恰当照料女方的准则和产业的具体情况判定。
未成年子女的产业,由抚育子女的一方代为办理。”笔者以为:
1?夫妻相等切割准则,是男女相等准则在夫妻一起产业切割上
的重要表现。我国法律规则,男女相等。已然夫妻一起产业的权力主
体是夫妻两边,那么,准则上,夫妻一起产业应由夫妻两边相等切割。
2?恰当照料女方准则,这是由我国当时妇女经济位置所决议的。
夫妻相等切割,并不是夫妻肯定均匀,也不是简略地对夫妻一起产业
对半切割。《婚姻法》实施五十年来,我国妇女在政治、经济、文明
等各方面的位置得到了明显提高,基本上完成了男女相等。所以,在
立法上持续保存“照料女方”是没有必要的。可是,因为前史原因、
生理原因等多种要素,妇女的经济位置、日子能力总体上相对较弱,
男女经济位置短时期内还不能完成彻底相等。离婚时,对夫妻一起财
产的切割,恰当照料女方是必要的,在司法实践上也是可行的。
3?“照料子女权益”应予删去,“照料子女权益”作为切割夫
妻一起产业的准则,在立法上是不稳当的。子女不是夫妻一起产业的
权力主体,无权要求分得其爸爸妈妈的一起产业,人民法院也不能将夫妻
一起产业的悉数或部分判定给子女一切。至于离婚夫妻协议将夫妻共
同产业的一部分或悉数归子女一切,则应按赠与处理。
4?未成年子女的产业,应由抚育子女的一方代为办理。未成年
子女的产业,包含:(1)其爸爸妈妈所尽抚育责任供应的物品;(2)因承继
或赠与所得的产业;(3)自己创造、扮演、竞技等所得的产业;(4)因
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5)未成年
子女的其他合法产业。未成年子女的产业,归于未成年子女一切,它
不是夫妻一起产业的一部分。未成年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