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04:28
加快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财物有用运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然后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财物本钱在有用运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答复,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最好进行管帐处理
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则,对三种景象的固定财物“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作为税务规则,仅可依据进行涉税处理,但假如仅是进行税务处理,就有必要对发生的应交税暂时性差异进行管帐处理,工作量及繁琐程度将远大于同步进行的管帐处理。事实上,从上述规则能够看出,三种景象的固定财物要能够“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条件是“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而“计入当期本钱费用”这好像又是管帐处理的要求,并且进行管帐处理后将不存在管帐税务差异,但问题是这又将使得企业违反了管帐准则或准则。
为此,从便利和下降企业担负的视点动身,最好同步进行“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的管帐处理,但不管是仅进行涉税处理,仍是同步进行管帐处理,企业都应该在管帐报表附注中予以清晰阐明。
缩短折旧年限或加快折旧需视状况进行管帐处理
财税〔2014〕7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64号布告均未规则缩短折旧年限或加快折旧的税前扣除是否需同步进行管帐处理或以管帐处理为条件,给企业发生了困惑。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完善固定财物加快折旧企业所得税方针答记者问第十二条清晰答复了上述困惑:“企业管帐处理上是否采纳加快折旧办法,不影响企业享用加快折旧税收优惠方针,企业在享用加快折旧税收优惠方针时,不需要管帐上也一起采纳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办法”,但需阐明的是,因为加快折旧导致企业当期的管帐折旧额小于依照税法核算的折旧额,对呈现的应交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经过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调整该差异,作:“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管帐处理。
还有必要留意的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64号布告第二条第三款规则,企业专门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用上述优惠方针的,在享用研制费加计扣除时,应就现已作出管帐处理的折旧、费用等金额加计扣除。所以,虽然企业享用加快折旧方针时不需要作出管帐处理,但对享用研制费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等,有必要现已进行相应的管帐处理,不然不能够加计扣除。
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是否要保存残值
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则,答应相关企业将有关固定财物“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实务中存在两大疑问:一是因为相关固定财物仍在运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要不要保存残值?二是假如不保存残值,将会使得企业相关固定财物的账面净值为零,然后很简单使得相关财物游离于账外,将不利于企业对固定财物的日常办理。对此,财税〔2014〕75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64号布告以及64号布告的解读和答记者问,都未能答复这两个问题。
小编以为,从“答应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核算折旧”的规则,能够看出两点意义:一是企业应该作出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的管帐处理;二是税法答应列入税前扣除的相关固定财物本钱仅是“不再分年度核算”的折旧,既然是折旧,就应该不包括残值。事实上,企业依照财税〔2014〕75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64号布告对固定财物进行加快折旧时,其选用的缩短折旧年限或加快折旧办法也均需保存净残值。所以,假如对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费用的固定财物保存净残值,这将使得企业在享用加快折旧税收方针时对固定财物净残值处理的办法保持一致,保证了管帐信息的口径一致和彼此比照。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现已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