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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3 04:13
假如因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丢失的,行政相对人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一起,能够顺便提起民事诉讼。那么,行政诉讼顺便民事诉讼的特点是怎样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榜首,顺便民事诉讼有必要以行政诉讼的存在为条件。即假如行政诉讼不存在,就不或许会有顺便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在行政诉讼为提起之前,或行政诉讼现已完结时,都不存在顺便民事诉讼问题。
第二,顺便民事诉讼有必要与行政诉讼相关联。即指两种诉讼既是同一违法行为引起的,也与行政机关的同一详细行政行为相关,两者缺一不可。所不同的是前这是实体上的联系,后者是程序上的联系。
第三,顺便民事诉讼有必要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提起。虽然在必定状况下,民事诉讼能够独自提起,但当它附于行政诉讼是就有必要受行政诉讼的限制。
行政诉讼顺便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
因为行政诉讼法没有对顺便民事诉讼作出明确规则,行政诉讼顺便民事诉讼的规模和适用条件,一向存有争议。《行诉法解说》第61条规则:被告对相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判定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同时处理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能够同时审理。假如将这儿的同时审理,理解为实质是顺便民事诉讼,那么目前我国行政诉讼顺便民事诉讼的适用条件是:
1、被诉详细行政行为是行政判定,其他行政行为即便触及民事纠纷也不能同时审理。行政判定是行政机关依据法令、法规的授权,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的行为。此行为因具有强制力而属一种行政行为,其特殊性在于不是行政机关的单一办理行为,而是处理争端的活动,由此所构成的法令联系属三方法令联系。当事人对民事权利义务的分配不满,有必要先提起行政诉讼。
2、被诉行政判定违法。行政判定合法,法院应当作出保持判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分配也因此而确认。只要行政判定违法,才存在顺便民事诉讼的或许。
3、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法院同时处理相关民事纠纷。既然是顺便民事诉讼,就有必要恪守民事诉讼不告不睬的准则,在当事人没有提出顺便民事诉讼的状况下,法院无权同时审理。
顺便民事诉讼有必要以行政诉讼的存在为条件。即假如行政诉讼不存在,就不或许会有顺便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在行政诉讼为提起之前,或行政诉讼现已完结时,都不存在顺便民事诉讼问题。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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