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6 21:16
劳作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由于在实践中其两边当事人的位置不可能彻底相等,因而许多时分会因合同停止而产生矛盾。那么劳作合同停止争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今日,听讼网小编就为您收拾了如下内容,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劳作合同停止争议处理办法
1、关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作合同停止引起劳作胶葛的,劳作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撑劳作者停止劳作合同的恳求,对合同期限内劳作者没有实践实行的,有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两边的其他正当要求。
2、关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作者停止劳作合同而引起劳作胶葛的,劳作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两边约好,在法令上是否树立,然后依据合同期限届满,劳作合同即告停止的法令规则,裁决劳作合同停止。
3、关于劳作合同停止后续订劳作合同发作劳作胶葛的,劳作争议处理机关应依照依据出产、工作需要,在两边彻底同意的情况下,能够续订合同的规则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逼迫劳作者续签劳作合同的,依法支撑劳作者的恳求。
4、关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停止劳作合同引起劳作胶葛的,因合同两边都有职责,对这种事实上的劳作联系,法令不予维护,所以,劳作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撑停止劳作合同的请求,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论,则由其他法令予以调整。
相关法令规则
《劳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维护或许劳作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景象。
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者劳作的,或许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作者人身安全的,劳作者能够当即免除劳作合同,不需事前奉告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渎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形成严重危害的;
(四)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严峻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依据以上内容能够知道,若是两边由于劳作合同产生了争议,应该先向当地的劳作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之后才可提起诉讼。除此之外,两边也能够洽谈处理。若您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还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劳作合同停止争议处理办法
1、关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作合同停止引起劳作胶葛的,劳作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撑劳作者停止劳作合同的恳求,对合同期限内劳作者没有实践实行的,有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两边的其他正当要求。
2、关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作者停止劳作合同而引起劳作胶葛的,劳作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两边约好,在法令上是否树立,然后依据合同期限届满,劳作合同即告停止的法令规则,裁决劳作合同停止。
3、关于劳作合同停止后续订劳作合同发作劳作胶葛的,劳作争议处理机关应依照依据出产、工作需要,在两边彻底同意的情况下,能够续订合同的规则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逼迫劳作者续签劳作合同的,依法支撑劳作者的恳求。
4、关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停止劳作合同引起劳作胶葛的,因合同两边都有职责,对这种事实上的劳作联系,法令不予维护,所以,劳作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撑停止劳作合同的请求,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论,则由其他法令予以调整。
相关法令规则
《劳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洽谈一致,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未依照劳作合同约好供给劳作维护或许劳作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付出劳作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作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危害劳作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劳作者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其他景象。
用人单位以暴力、要挟或许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手法逼迫劳作者劳作的,或许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作者人身安全的,劳作者能够当即免除劳作合同,不需事前奉告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选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渎职,假公济私,给用人单位形成严重危害的;
(四)劳作者一起与其他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对完结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形成严峻影响,或许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则的景象致使劳作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依据以上内容能够知道,若是两边由于劳作合同产生了争议,应该先向当地的劳作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之后才可提起诉讼。除此之外,两边也能够洽谈处理。若您对此还有疑问,听讼网还供给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