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房产税怎样计征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1 17:12重庆市房产税,重庆房产税征收。 以下是为您预备的有关房产税得音讯,如有变化,请以官网为准。重庆市房产税: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核算交纳。税率1.2%2、从租计征:按房产租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重庆市房产税怎样计征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重庆市房产税,重庆房产税征收。 以下是为您预备的有关房产税得音讯,如有变化,请以官网为准。
重庆市房产税:
1、从价计征: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核算交纳。税率1.2%
2、从租计征:按房产租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租借的居民住宅,用于寓居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重庆市个人住宅房产税税率征收规范为:独栋产品住宅和高级住宅建筑面积买卖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产品住宅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宅,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宅,税率为0.5%。
一、重庆房产税试点区域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二、重庆房产税征收目标
(一)试点采纳分步实施的方法。第一批归入征收目标的住宅为:
1.个人具有的独栋产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级住宅。高级住宅是指建筑面积买卖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产品住宅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3.在重庆市一起无户籍、无企业、无作业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一般住宅。
新购住宅是指《暂行办法》实施之日起购买的住宅(包含新建产品住宅和存量住宅)。新建产品住宅购买时刻以签定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子所在地房地产买卖与权属挂号中心的时刻为准,存量住宅购买时刻以处理房子权属搬运、改变挂号手续时刻为准。
重庆房产税征收:
(二)未列入交税规模的个人高级住宅、多套一般住宅,将当令归入交税规模。上听讼网了解更多房产常识
三、重庆房产交税人
交税人为应税住宅产权所有人。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交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交税。产权所有人、监护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许产权未确定及租典胶葛未处理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交税。
应税住宅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应自动约好交税人,未约好的,由税务机关指定交税人。
四、重庆房产计税根据
应税住宅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买卖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价值作为计税根据。
独栋产品住宅和高级住宅一经归入应税规模,如无新的规则,不管是否呈现产权变化均属交税目标,其计税买卖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化。
归于本办法规则的应税住宅用于租借的,按本办法的规则征收房产税,不再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重庆市房产税怎样计征的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