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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买卖流程及税费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5:03

一、房改房上市条件
1、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协作建房在获得房子一切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在三年内不得上市生意。
2、房改房上市生意须供给产权人爱人、同住成年人赞同上市出售的书面定见(产权人爱人、同住成年人自己持身份证到产权中心签署书面定见)。
3、校园房改房转让时,须提交校园及校园上级主管部门赞同该房子上市生意的书面证明;部队房改房转让的,须提交部队出具的该房子不属于关闭军事管理区且赞同其上市生意的书面证明;公安系统房改房转让的,须提交公安部门赞同其上市生意的书面证明。
二、生意流程
查档、测绘——缴税——权属搬运挂号——领证
三、税费交纳规范
1、生意手续费:6元/平方米
2、挂号费:住所80元/宗、非住所100元/宗
3、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
4、契税:普宅1.5%、非宅3%
5、营业税及地主教育费附加:房子市价的5.55%
个人购买并寓居超越五年的普通住所、自建自用住所,出售时免征营业税;非住所、个人购买并寓居超越五年的非普通住所,出售时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单位出售房子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6、个人所得税:成交价的2%
具有个人所得税免税条件的能够请求免税
7、产权搬运合同印花税:
买方:成交价的0.05%
卖方:成交价的0.05%
8、防洪费:成交价的0.1%
9、土地增值税:成交价的1%
个人转让寓居在5年以下非普通住所按住宅转让收入1%计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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