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步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8 06:06第一步:前期工作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状况。
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
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供给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供给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
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赞同股权出质的抉择。
⑷出质人应供给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陈述。
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赞同出质的抉择。
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制止出质的状况。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赞同函)。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状况:
⑴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举行前三十日内或许公司决议分配盈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改变挂号;
⑵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
⑶公司董事、监事、司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
⑷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端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
⑸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我克制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
⑹国家具有的股份的转让有必要经国家有关部分赞同的;
⑺法令、法规规则不得转让的。
第二步,签定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供给借款人所需借款(留意:股份出质准用制止流质的规则: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好在债款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一切权直接归质权人一切的约好)。
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
依据《担保法》规则,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一起到工商部分挂号进行公示。经股东赞同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完成时,平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获得半数以上股东的赞同,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一切者只能从不赞同出质的股东中心选择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赞同,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完成质权时确保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
2、 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
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别方式,《公司法》规则,国有独资公司的财物转让,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由国家授权出资的组织或国家授权的部分处理批阅和产业搬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