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可否变更或撤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17:29
交通事故补偿协议可改变或吊销吗
问:补偿权力人与补偿义务人之间自愿达到补偿协议后,假如一方依据种种原因又反悔,不肯实行,是否合法?对此要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判别其合法性。
答:1、一般来讲,自愿达到的补偿协议应具有法令束缚力,各方应当自觉实行。
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则,法令行为是否有用,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明是否实在;三是内容是否违背法令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确定各方当事人签定的损害补偿协议是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签定协议的行为是有用的民事法令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令保护。即便补偿数额与法令规则有收支,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力的处置行为,依据诚笃信用准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补偿协议的束缚,不得“出而反尔”,随意反悔。
2、自愿达到补偿协议的束缚力的破例景象: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则: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严重误解或显失公正,一方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裁定机关予以改变或吊销。依据诚笃信用准则及当事人处置准则,一般来说当事人达到的补偿协议不能反悔。但当事人假如存在上述两种景象之一的,法令答应吊销,即能够不实行宽和协议的内容。法令赋予当事人吊销权,是为了康复各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注:《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 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严重误解或显失公正,一方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裁定机关予以改变或吊销。
问:补偿权力人与补偿义务人之间自愿达到补偿协议后,假如一方依据种种原因又反悔,不肯实行,是否合法?对此要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判别其合法性。
答:1、一般来讲,自愿达到的补偿协议应具有法令束缚力,各方应当自觉实行。
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则,法令行为是否有用,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明是否实在;三是内容是否违背法令和社会共公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确定各方当事人签定的损害补偿协议是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签定协议的行为是有用的民事法令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令保护。即便补偿数额与法令规则有收支,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力的处置行为,依据诚笃信用准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补偿协议的束缚,不得“出而反尔”,随意反悔。
2、自愿达到补偿协议的束缚力的破例景象: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则: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严重误解或显失公正,一方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裁定机关予以改变或吊销。依据诚笃信用准则及当事人处置准则,一般来说当事人达到的补偿协议不能反悔。但当事人假如存在上述两种景象之一的,法令答应吊销,即能够不实行宽和协议的内容。法令赋予当事人吊销权,是为了康复各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注:《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 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严重误解或显失公正,一方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裁定机关予以改变或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