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当事人可以对哪些案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2:41

一、自然人因下列品格权力遭受不合法危害,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补偿精力危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名字权、肖像权、声誉权、荣誉权;
3、品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危害别人隐私或许其他品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补偿精力危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不合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许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峻危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补偿精力危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三、自然人逝世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力痛苦,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补偿精力危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以凌辱、诋毁、贬损、美化或许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法,危害死者名字、肖像、声誉、荣誉;
2、不合法发表、使用死者隐私,或许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法危害死者隐私;
3、不合法使用、危害遗体、遗骨,或许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法危害遗体、遗骨。
4、具有品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留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许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述恳求补偿精力危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力危害补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认民事侵权精力危害补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说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