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赠与房产如何纳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6:19许多朋友在日常也会遇到爸爸妈妈赠与房产的相关事例,那么怎样处理赠与房产的交税问题呢?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
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子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78号),房子产权所有人将房子产权无偿赠与爱人、爸爸妈妈、子女、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处理免税手续时,须供给公证组织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无法供给公证书的,不予免征个人所得税。交税人可以供给原房子本钱的,依照转让收入减除房子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交税人不能供给完好、精确的房子原值凭据,以精确核算房子原值和应交税额的,对其转让住所的收入,按1%的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