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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02:34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判定请求的;
(二)争议触及多个医疗机构,其间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现已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现已人民法院调停达成协议或判定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托付的在外);
(五)不合法行医形成患者身体健康危害的;
(六)卫生部规则的其他状况。
其他状况包含医疗机构供给的材料不真实等。
当时归于医疗事故补偿数额(尤其是逝世补偿的)远远低于不归于医疗事故可是可以证明医疗危害的补偿数额。主张患者方发动医疗事故技术判定程序前直接联络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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