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姓名必须要进行公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7 14:35假如觉得自己的姓名不那么好听或许过于简略没有什么涵义的,在孩子比较小的时分请求更改姓名是比较简略的,假如孩子年纪大了要想改姓名就比较困难。一起,很多人也比较关心改姓名需求改姓名吗,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改动姓名必需求进行公证吗
公民改动姓名,没有明文规则需求公证。但自己要许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令责任均由自己承当。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则: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议、运用和按照规则改动自己的姓名,制止别人干与、盗用、冒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挂号法令》第十七、十八条规则:由需求更改姓名的自己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请求,并把需求改名的理由写充沛,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处理,户口挂号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分,能够向请求人讨取有关改动或许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求改动姓名的时分,由自己或许爸爸妈妈、收养人向户口挂号机关请求改动挂号;假如是十八周岁以上,由自己向户口挂号机关请求改动挂号。
改名必定要稳重,由于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欠好,也会发生许多费事。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改动现用姓名的,由爸爸妈妈或许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请求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请求,经派出所审阅赞同后,处理改动;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改动现用姓名的,由自己填写请求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定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请求,报县级公安机关批阅后,处理改动。
(3)爸爸妈妈离婚后一方要求改动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有必要经两边洽谈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请求处理改动。
(4)爸爸妈妈离婚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改动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①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能够自主决议自己姓名的改动,其父亲和继母,或许母亲和继父要求改动其姓名的,有必要征得其自己赞同;
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许母亲和继父经洽谈赞同,要求改动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自己的赞同;
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改动,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许母亲和继父洽谈一致后决议。
(5)公民要求添加"曾用名"的,需添加的"曾用名"有必要是公民曩昔在户口挂号机关申报挂号并正式运用过的姓名。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在法令中并没有规则孩子更改姓名必需求进行公证,可是更改姓名是一个杂乱的进程,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才行,假如孩子现已成年了,那么更改姓名的话比较费事。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