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6 14:31
【律师托付署理协议】律师托付署理联系的停止
(一)托付署理联系停止的景象
律师在处理托付事项过程中呈现下列状况,律师事务所应停止其署理作业:(1)与托付人洽谈停止;(2)被撤销或许间断执业资历;(3)发现不行战胜的利益冲突;(4)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持续署理;(5)持续署理将违背法令或许律师执业标准。
律师在辩解、署理过程中呈现下列状况时,能够回绝辩解、署理:(1)托付人使用律师供给的法令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2)托付人坚持寻求律师以为无法完结的或不合理的方针的;(3)托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实行托付合同责任,而且现已合理催告的;(4)在事前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托付人供给法令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担负,或给律师形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5)托付人供给的依据资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检查以为存在伪证嫌疑的;(6)其他合法的缘由。
依据律师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则,托付人能够回绝律师为其持续辩解或许署理。也能够另行托付律师担任辩解人或许署理人。
(二)托付署理联系停止的程序要求
托付署理联系的停止触及律师和托付人之间的权利责任联系。因而,这种联系的停止应当遵从必定的程序要求。详细如下:
1.劝说责任。律师在承受托付后发现能够回绝辩解或署理的状况,应当向托付人阐明理由,促进托付人承受律师的劝说,纠正导致律师回绝辩解或署理的事由。
2.告诉责任。停止署理,律师应当尽可能提早向托付人发出告诉。律师事务地点征得托付人赞同后,可另行指定律师持续承办托付事项,否则应停止托付署理协议。
3.采纳合理维护办法的责任。停止署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尽量不使托付人的合法利益受到影响。在免除托付联系前,律师有必要采纳合理可行的办法维护托付人利益,如及时告诉托付人,使其有充沛时刻再委聘其他律师、回收文件的原件以及返还提早付出的费用等。依照《律师执业行为标准(试行)》的规则,律师事务所因合理原因停止托付署理协议的,或许托付人因合理原因停止托付署理协议的,律师事务所均有权收取已完结部分的费用;托付人单独停止托付署理协议的,应按约好付出律师费。
4.不得扣押当事人的诉讼资料的责任。律师不得为阻遏托付人免除托付联系,要挟、恫吓托付人,或许无正当理由拘留托付人供给的资料。可是因回绝辩解、署理而免除托付联系的,律师能够保存与托付人有关的法令事务文件的复印件。
(一)托付署理联系停止的景象
律师在处理托付事项过程中呈现下列状况,律师事务所应停止其署理作业:(1)与托付人洽谈停止;(2)被撤销或许间断执业资历;(3)发现不行战胜的利益冲突;(4)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持续署理;(5)持续署理将违背法令或许律师执业标准。
律师在辩解、署理过程中呈现下列状况时,能够回绝辩解、署理:(1)托付人使用律师供给的法令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2)托付人坚持寻求律师以为无法完结的或不合理的方针的;(3)托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实行托付合同责任,而且现已合理催告的;(4)在事前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托付人供给法令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担负,或给律师形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5)托付人供给的依据资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检查以为存在伪证嫌疑的;(6)其他合法的缘由。
依据律师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则,托付人能够回绝律师为其持续辩解或许署理。也能够另行托付律师担任辩解人或许署理人。
(二)托付署理联系停止的程序要求
托付署理联系的停止触及律师和托付人之间的权利责任联系。因而,这种联系的停止应当遵从必定的程序要求。详细如下:
1.劝说责任。律师在承受托付后发现能够回绝辩解或署理的状况,应当向托付人阐明理由,促进托付人承受律师的劝说,纠正导致律师回绝辩解或署理的事由。
2.告诉责任。停止署理,律师应当尽可能提早向托付人发出告诉。律师事务地点征得托付人赞同后,可另行指定律师持续承办托付事项,否则应停止托付署理协议。
3.采纳合理维护办法的责任。停止署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尽量不使托付人的合法利益受到影响。在免除托付联系前,律师有必要采纳合理可行的办法维护托付人利益,如及时告诉托付人,使其有充沛时刻再委聘其他律师、回收文件的原件以及返还提早付出的费用等。依照《律师执业行为标准(试行)》的规则,律师事务所因合理原因停止托付署理协议的,或许托付人因合理原因停止托付署理协议的,律师事务所均有权收取已完结部分的费用;托付人单独停止托付署理协议的,应按约好付出律师费。
4.不得扣押当事人的诉讼资料的责任。律师不得为阻遏托付人免除托付联系,要挟、恫吓托付人,或许无正当理由拘留托付人供给的资料。可是因回绝辩解、署理而免除托付联系的,律师能够保存与托付人有关的法令事务文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