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怎么解决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8 16:47
[摘要]:本文首要介绍了域名的意义和法令性质,解说了域名权与商标权发作抵触的方法和原因,最终为了削减两者的抵触,笔者对域名的注册方针、以及与相关办理部门的和谐等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关于处理发作的抵触,能够有司法和非司法的途径,对此,笔者也作了必定介绍。
[关键词]:域名 域名权 知识产权 权力抵触
一、域名的意义和法令性质
域名是互联网上辨认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因为ip地址缺少直观性,不方便回忆,因而域名才发作。域名首要由英文字母、数字、句点及其他特殊符号组成,经过解析,主动与ip地址映射,这样就能找到想拜访的计算机。规划域名的初衷是表明差异,但跟着科技的展开,域名发作了商业价值。域名能不能成为一种权力,可否作为一类新的知识产权,在学界仍有争议。有人建议域名是互联网上地址,不是知识产权,而是一种独立的权力或许没有权力;美国有些学者有相似的观念,认为域名注册人只享有运用权而不是一切权[①];也有人认为能够将域名作为一种称号权来对待,将域名作为一品种同商标在互联网范畴运用的延伸产品维护;还有学者认为因为域名在域名持有人的运营和推行下,具有了价值,能发作必定的效益所以域名具有必定的商誉权,然后构成一种实际存在的知识产权,成为持有者的无形资产;还有学者认为域名与商标的效果相同,因而能够把域名看作一种服务商标;日本学者将域名看作域名运用者与域名注册安排之间的由合同约好的债务[②].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没有给域名详细清晰的定性,仅仅将其作为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权益。笔者认为,域名最初是网上的辨认符号,与商标的功用相似,它能够满意辨认不同网上运营活动的需求,因而,域名的具有者会进行必定的宣扬和包装,使域名的标识性功用发作并得到展开,也使域名的经济价值得以完成,因而,不管域名的注册者在该域名内是展开网上商务活动,仍是只供给信息服务,该域名均带有商业价值,成为商业运营标识,所以笔者认为域名具有了知识产权的特点。而域名与商标、商号等传统的知识产权有很大不同,如域名只具有转让性,不具有答应运用性等等。下面首要评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抵触。
二、域名权与商标权抵触的方法及原因
(一)域名权和商标权抵触的表现方法:
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一切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请求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此刻,商标专用权是不能延及到该域名的,因为域名是全球性的,无所谓地域性,商标则有严厉的地域性,并且,域名注册在先,受法令维护。
2、注册的域名中含有别人注册商标的称号。域名与商标相同,都有重要的辨认价值,仅仅域名辨认性的根底是网络空间。网络用户为拓宽因特网事务,往往要在网络上创立主页,宣扬企业形象。而网络用户一般乐意挑选与其商标称号相同的文字作为注册和运用的域名,把商标上已树立的商业诺言拓宽到网络空间。假如域名注册人所注册域名的可辨认部分与别人注册商标的称号相同或近似,域名一切人与商标权人就会发作争议。依据商标法规矩,商标专用权不能当然及于网络空间,域名中包括别人的注册商标并不会当然侵略别人的商标权。但假如该域名运用不当,如域名一切人在以其域名为辨认标志的网站上向顾客供给的产品和服务,与商标权人向顾客供给的产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足以构成一般顾客对域名一切人与商标权人之间的误认或误解,则域名与商标的权力抵触不可避免。在这样的状况下,首要适用维护公平竞争准则和维护在先权力准则[③].
3、歹意抢注域名。是指网络用户明知自己请求注册的域名的辨认成分与别人的注册商标称号相同,依然予以注册的行为。一般有两种状况:一是只抢注域名而不运用,想经过转让来牟利,如美国麦当劳公司的域名曾被别人歹意抢注,然后公司花了800万美元才得以购回;二是抢注域名后运用它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如阻止别人以归于自己的商号、商标等进行注册和展开网上活动。确定歹意抢注能够从几个方面考虑:其一,域名与请求人的商标相同或混杂性相似;其二是域名具有人对域名没有权力或合法利益;其三,域名是被歹意注册和运用的[④].这儿的歹意能够从以下几方面判别:抢注行为是否具有牟利性质,实践中一些抢注者抢注别人闻名注册商标后索以高价转让,其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一望而知;被抢注的商标的闻名度怎样,若是抢注驰名商标,就不能扫除域名注册人有运用别人驰名商标获取不合法利益的意图。当然在抢注域名中也存在着“好心行为”,即由域名命名中以外要素构成的如偶然、雷平等。
4、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一切人。商标权的维护规模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运用的产品为限,在一般状况下商标权人不能排挤在不相同也不相似的产品上运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实际中,在不同也不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上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现象比较多。域名如以别人商标标识性文字注册,就可能导致多个商标权人为同一域名的归特点发作争议。处理这类争议,应坚持维护在先注册域名的准则来处理。
(二)域名权与商标权发作抵触的原因:
1、域名主体的仅有性与商标主体多元性之间的对立。因为技术上的约束,在全球规模内,域名是肯定仅有的,一个域名不可能由多个一切人一起各自享有,而商标不用如此,除驰名商标外,商标在不同类别的产品、服务上能够是相同的,又因为商标只在核准国内有效能,只需两国未参加相同的商标世界公约或两边世界公约,则同一商标可一起并存于两国的同品种产品服务上,正是因为这对立,具有相同商标的主体不能一起各自具有以该商标命名的同一域名,引起了商标和域名的抵触。常见的胶葛便是因特网用户运用的域名正好是另一公司的注册商标,甚者,同一商标的两个合法具有者都想以他们的商标做域名。
2、开放型注册准则的成果[⑤].域名的请求是施行“先请求,先注册”的准则。域名注册安排仅对域名注册请求人请求材料进行实在性检查,而不担任对域名是否侵略别人在先商标专用权益进行本质检查,由此,域名注册服务仅供给的是技术服务。如我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办理办法》23条规矩“各级域名办理单位不担任向国家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及商标办理部门查询用户域名是否与注册商标或企业称号相抵触,是否侵害了第三者的利益。任何因这类抵触引起的胶葛,由请求人自己担任并承当法令职责”,这样的规矩尽管为了习惯网络化的展开,但也发作了坏处,因为这样的规矩也就意味着抢注人能够不受任何阻止施行抢注行为,即无法有效地提早防备域名权和商标权抵触的发作。
3、商业利益的影响。域名本没有任何商业价值,但跟着电子商务的展开,其商业价值日益闪现,它现已成为企业产品、服务的电子商标,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代表了商誉,能够发明巨大利益的无形资产。与商标不同的是一个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一个用于实在的实际生活。可是,现有的商标商号是有限的,而域名不能重复,必定是有限的商标域名的供给与无限的域名需求发作对立,有些人就以抢注来侵占那些抢手的域名资源,然后卖给商标权人。跟着我国信息产业的展开,商业利益的驱动,此类胶葛会有所添加。
4、法令体系不完善。我国现有的法令对域名与商标的胶葛问题还没有明文规矩,这使得关于域名的性质、域名与商标的联系存在许多含糊的知道和不合因为没有详细的操作方法、没有清晰的职责承当方法、规矩,也就无法构成法令的震慑效果并树立卓有成效的防备机制。尽管我国也公布了一些相关方面的法令法规,但总的来说数量比较少,并且面临急速展开的网络世界,所制定的法令法规又显得相形见绌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胶葛案件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是现在仅有触及域名胶葛的法令文件,相对快速展开的信息产业和网络经济,依然缺少力度。法令的不健全也是域名与商标胶葛发作并添加的原因之一。
三、抵触的防备机制及处理办法
法令关于抵触的救助有两种,一是事前的防备,一是过后的弥补。事前的防备关于两边的丢失都有优点,那么怎样树立相关准则来防备域名和商标之间的抵触,是笔者下文所要评论的:
1、域名的注册方针
上文现已提及,现在的域名注册是开放式的,而域名胶葛能否被防备,笔者认为与注册方针有极大的联系。域名注册方针分为开放型、半约束型和约束型[⑥].开放型不对请求域名注册者做资历约束,不对请求注册的域名进行权力检查,注册安排以“先请求”作为受理的准则;半约束型对本国人不加约束,但要求非本国的域名注册请求人供给依据,证明其对挑选的域名具有权力。约束型施行严厉的约束方针,仅答应本国人就其具有的权力的称号注册域名,并做严厉检查。开放型的注册方针是现在世界上遍及选用的注册方针,可是这种注册方针自身不利于防备域名胶葛,而从世界上的通行做法是经过域名注册的格局合同来规制域名请求人的职责。
2、加强域名注册办理单位与国家商标办理部门的协作
一方面,对驰名商标、商号对应的域名进行必定期限的预保存,另一方面经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力人进行法令宣扬,或许在权力人取得商标权时奉告权力人,他能够以商标的相关字母、数字等向有关机关请求域名,以展开网上运营活动,这么做最首要的意图是让商标权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力。有时权力人能够经过诉讼程序,夺回自己的域名,可是花费很多的人力和物力,构成了糟蹋,所以经过事前的和谐办法必不可少。
3、树立域名注册办理单位的注册检索准则
现行的域名注册请求比较宽松,域名注册办理单位不担任向国家工商局的商标办理部门查询
[关键词]:域名 域名权 知识产权 权力抵触
一、域名的意义和法令性质
域名是互联网上辨认和定位计算机的层次结构式的字符标识,与该计算机的互联网协议ip地址相对应。因为ip地址缺少直观性,不方便回忆,因而域名才发作。域名首要由英文字母、数字、句点及其他特殊符号组成,经过解析,主动与ip地址映射,这样就能找到想拜访的计算机。规划域名的初衷是表明差异,但跟着科技的展开,域名发作了商业价值。域名能不能成为一种权力,可否作为一类新的知识产权,在学界仍有争议。有人建议域名是互联网上地址,不是知识产权,而是一种独立的权力或许没有权力;美国有些学者有相似的观念,认为域名注册人只享有运用权而不是一切权[①];也有人认为能够将域名作为一种称号权来对待,将域名作为一品种同商标在互联网范畴运用的延伸产品维护;还有学者认为因为域名在域名持有人的运营和推行下,具有了价值,能发作必定的效益所以域名具有必定的商誉权,然后构成一种实际存在的知识产权,成为持有者的无形资产;还有学者认为域名与商标的效果相同,因而能够把域名看作一种服务商标;日本学者将域名看作域名运用者与域名注册安排之间的由合同约好的债务[②].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没有给域名详细清晰的定性,仅仅将其作为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权益。笔者认为,域名最初是网上的辨认符号,与商标的功用相似,它能够满意辨认不同网上运营活动的需求,因而,域名的具有者会进行必定的宣扬和包装,使域名的标识性功用发作并得到展开,也使域名的经济价值得以完成,因而,不管域名的注册者在该域名内是展开网上商务活动,仍是只供给信息服务,该域名均带有商业价值,成为商业运营标识,所以笔者认为域名具有了知识产权的特点。而域名与商标、商号等传统的知识产权有很大不同,如域名只具有转让性,不具有答应运用性等等。下面首要评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抵触。
二、域名权与商标权抵触的方法及原因
(一)域名权和商标权抵触的表现方法:
1、域名注册在先。是指域名一切人注册域名之后,商标注册人才对该域名具有标识性部分请求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权,此刻,商标专用权是不能延及到该域名的,因为域名是全球性的,无所谓地域性,商标则有严厉的地域性,并且,域名注册在先,受法令维护。
2、注册的域名中含有别人注册商标的称号。域名与商标相同,都有重要的辨认价值,仅仅域名辨认性的根底是网络空间。网络用户为拓宽因特网事务,往往要在网络上创立主页,宣扬企业形象。而网络用户一般乐意挑选与其商标称号相同的文字作为注册和运用的域名,把商标上已树立的商业诺言拓宽到网络空间。假如域名注册人所注册域名的可辨认部分与别人注册商标的称号相同或近似,域名一切人与商标权人就会发作争议。依据商标法规矩,商标专用权不能当然及于网络空间,域名中包括别人的注册商标并不会当然侵略别人的商标权。但假如该域名运用不当,如域名一切人在以其域名为辨认标志的网站上向顾客供给的产品和服务,与商标权人向顾客供给的产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足以构成一般顾客对域名一切人与商标权人之间的误认或误解,则域名与商标的权力抵触不可避免。在这样的状况下,首要适用维护公平竞争准则和维护在先权力准则[③].
3、歹意抢注域名。是指网络用户明知自己请求注册的域名的辨认成分与别人的注册商标称号相同,依然予以注册的行为。一般有两种状况:一是只抢注域名而不运用,想经过转让来牟利,如美国麦当劳公司的域名曾被别人歹意抢注,然后公司花了800万美元才得以购回;二是抢注域名后运用它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如阻止别人以归于自己的商号、商标等进行注册和展开网上活动。确定歹意抢注能够从几个方面考虑:其一,域名与请求人的商标相同或混杂性相似;其二是域名具有人对域名没有权力或合法利益;其三,域名是被歹意注册和运用的[④].这儿的歹意能够从以下几方面判别:抢注行为是否具有牟利性质,实践中一些抢注者抢注别人闻名注册商标后索以高价转让,其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意图一望而知;被抢注的商标的闻名度怎样,若是抢注驰名商标,就不能扫除域名注册人有运用别人驰名商标获取不合法利益的意图。当然在抢注域名中也存在着“好心行为”,即由域名命名中以外要素构成的如偶然、雷平等。
4、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存在多个注册商标一切人。商标权的维护规模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运用的产品为限,在一般状况下商标权人不能排挤在不相同也不相似的产品上运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实际中,在不同也不相似的产品或服务上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现象比较多。域名如以别人商标标识性文字注册,就可能导致多个商标权人为同一域名的归特点发作争议。处理这类争议,应坚持维护在先注册域名的准则来处理。
(二)域名权与商标权发作抵触的原因:
1、域名主体的仅有性与商标主体多元性之间的对立。因为技术上的约束,在全球规模内,域名是肯定仅有的,一个域名不可能由多个一切人一起各自享有,而商标不用如此,除驰名商标外,商标在不同类别的产品、服务上能够是相同的,又因为商标只在核准国内有效能,只需两国未参加相同的商标世界公约或两边世界公约,则同一商标可一起并存于两国的同品种产品服务上,正是因为这对立,具有相同商标的主体不能一起各自具有以该商标命名的同一域名,引起了商标和域名的抵触。常见的胶葛便是因特网用户运用的域名正好是另一公司的注册商标,甚者,同一商标的两个合法具有者都想以他们的商标做域名。
2、开放型注册准则的成果[⑤].域名的请求是施行“先请求,先注册”的准则。域名注册安排仅对域名注册请求人请求材料进行实在性检查,而不担任对域名是否侵略别人在先商标专用权益进行本质检查,由此,域名注册服务仅供给的是技术服务。如我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办理办法》23条规矩“各级域名办理单位不担任向国家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及商标办理部门查询用户域名是否与注册商标或企业称号相抵触,是否侵害了第三者的利益。任何因这类抵触引起的胶葛,由请求人自己担任并承当法令职责”,这样的规矩尽管为了习惯网络化的展开,但也发作了坏处,因为这样的规矩也就意味着抢注人能够不受任何阻止施行抢注行为,即无法有效地提早防备域名权和商标权抵触的发作。
3、商业利益的影响。域名本没有任何商业价值,但跟着电子商务的展开,其商业价值日益闪现,它现已成为企业产品、服务的电子商标,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代表了商誉,能够发明巨大利益的无形资产。与商标不同的是一个用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一个用于实在的实际生活。可是,现有的商标商号是有限的,而域名不能重复,必定是有限的商标域名的供给与无限的域名需求发作对立,有些人就以抢注来侵占那些抢手的域名资源,然后卖给商标权人。跟着我国信息产业的展开,商业利益的驱动,此类胶葛会有所添加。
4、法令体系不完善。我国现有的法令对域名与商标的胶葛问题还没有明文规矩,这使得关于域名的性质、域名与商标的联系存在许多含糊的知道和不合因为没有详细的操作方法、没有清晰的职责承当方法、规矩,也就无法构成法令的震慑效果并树立卓有成效的防备机制。尽管我国也公布了一些相关方面的法令法规,但总的来说数量比较少,并且面临急速展开的网络世界,所制定的法令法规又显得相形见绌了。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胶葛案件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是现在仅有触及域名胶葛的法令文件,相对快速展开的信息产业和网络经济,依然缺少力度。法令的不健全也是域名与商标胶葛发作并添加的原因之一。
三、抵触的防备机制及处理办法
法令关于抵触的救助有两种,一是事前的防备,一是过后的弥补。事前的防备关于两边的丢失都有优点,那么怎样树立相关准则来防备域名和商标之间的抵触,是笔者下文所要评论的:
1、域名的注册方针
上文现已提及,现在的域名注册是开放式的,而域名胶葛能否被防备,笔者认为与注册方针有极大的联系。域名注册方针分为开放型、半约束型和约束型[⑥].开放型不对请求域名注册者做资历约束,不对请求注册的域名进行权力检查,注册安排以“先请求”作为受理的准则;半约束型对本国人不加约束,但要求非本国的域名注册请求人供给依据,证明其对挑选的域名具有权力。约束型施行严厉的约束方针,仅答应本国人就其具有的权力的称号注册域名,并做严厉检查。开放型的注册方针是现在世界上遍及选用的注册方针,可是这种注册方针自身不利于防备域名胶葛,而从世界上的通行做法是经过域名注册的格局合同来规制域名请求人的职责。
2、加强域名注册办理单位与国家商标办理部门的协作
一方面,对驰名商标、商号对应的域名进行必定期限的预保存,另一方面经过国家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权力人进行法令宣扬,或许在权力人取得商标权时奉告权力人,他能够以商标的相关字母、数字等向有关机关请求域名,以展开网上运营活动,这么做最首要的意图是让商标权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力。有时权力人能够经过诉讼程序,夺回自己的域名,可是花费很多的人力和物力,构成了糟蹋,所以经过事前的和谐办法必不可少。
3、树立域名注册办理单位的注册检索准则
现行的域名注册请求比较宽松,域名注册办理单位不担任向国家工商局的商标办理部门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