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质不符 设计合同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22:17主体资质不符 规划合同无效交给作业作用不符合同约好手续 视为未交给
杭州律师之窗站长 胡美玉律师
原告:广州某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
被告:广州某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饰公司)
扼要案情:
2004年11月,装饰公司与首饰公司两边签定《室内装潢规划合同》(以下简称《规划合同》),约好,由装饰公司为首饰公司供给装潢规划方案,首饰公司付出相应的规划费。在实行《规划合同》过程中,因首饰公司不满意装饰公司供给的规划方案,对更改后也无法承受,因而不予付出规划公司各阶段规划费。后经两边屡次洽谈未果,装饰公司向法院申述恳求:1、首饰公司持续实行《规划合同》;2、首饰公司向装饰公司付出相应规划费;3、首饰公司承当本案诉讼费用。装饰公司申述时向法院提交两份作业联络单作为根据(由首饰公司某普通员工签收)和装饰公司的经营执照复印件(独立企业法人,核准运营规模包含:室内装饰、室表里装饰规划)。
首饰公司辩论称:一、原告没有修建装饰规划资质,违反了《修建法》等法令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主体资质不合法,因而,两边签定的《规划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则自始无效,装饰公司根据无效合同要求付出规划费没有法令根据的,要求持续实行也不合理;二、根据《规划合同》约好,提交作业作用须有两边公司负责人签署及加盖公司印章,而装饰公司提交的根据资料第二份作业联络单没有首饰公司负责人签署及加盖公司印章,因而,应由装饰公司承当举证不能的法令结果。
至此,本案争议焦点会集在两点:一、是否有工商登记核准运营装饰规划的经营规模,虽没有修建主管部分的资质证明,但《规划合同》是否依然有用;二、装饰公司提交有其称为首饰公司某普通员工签署的作业联络单是否能承认其已向首饰公司提交作业作用。
法院判定: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根本采用了首饰公司的辩论定见。依照《合同法》第52条第一款第五项、第58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修建法》第13条的规则,判定:1、装饰公司与首饰公司签定的《规划合同》为无效合同;2、由首饰公司付出装饰公司部分规划劳务费;3、驳回装饰公司其它诉讼恳求。
承办律师分析:
本案中,承办律师担任被告首饰公司的署理人,具体查阅檀卷、仔细分析案情并查询了装饰公司的规划资质状况后,形成了辩论定见,且该辩论定见得到了法院的支撑,取得了较好署理作用,有用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再针对上述争议焦点具体分析:
第一个焦点:《规划合同》否有用?
装饰公司的经营执照上有装饰规划内容,但根据修建法令法规规则,还应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才干从事修建工程事务,故装饰公司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证明的状况下,与首饰公司签定装潢规划合同,接受修建工程规划事务,违反了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两边签定的合同应视为无效合同,装饰公司要求持续实行合同的恳求法院应不予支撑。
第二个焦点:不符合同约好的由普通员工签收的作业联络单是否能证明装饰公司已交给作业作用?
装饰公司提交的第二份作业联络单中,有首饰公司员工黄某的签名,但首饰公司不予认可。因两边在合同中约好,交给图纸及收取图纸等作业作用须有书面文件承认,并附有负责人签署及公司印章方为有用,而装饰公司未能举证证明第二份作业联络单签名的黄某是首饰公司的负责人且没有首饰公司公章承认,因而,装饰公司应承当举证不能的法令结果,法院采用了首饰公司的抗辩理由。
另顺便一个问题:为什么法院还判定首饰公司承当部分规划劳务费呢?理由是:首饰公司在签定合同前,有义务对装饰公司有无资质进行检查,故首饰公司对合同无效也存在差错,理应承当相应职责。鉴于第一份作业联络单,两边均有公司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认可,阐明首饰公司承受了此部分作业作用,尽管合同无效,装饰公司也为此付出了劳作,被告理应付出该部分的规划劳务费。
律师主张:
在实际日子中,存在许多的三五个人的所谓芝麻公司从事修建工程事务尤其是规划事务、装饰事务,虽许多公司都取得了工商登记部分的核发的有相应规划、装饰等事务规模的经营执照,但因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产业安全,国家对承揽修建工程事务(包含勘测、规划、施工、装饰、装置等)的单位设置了资质前置批阅,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还只能承揽与等级相应的修建工程事务,不然,在实践中签定的合同很简单被认定为无效,对承揽和发包单位都会形成很大的丢失。律师主张:在生产日子中,有许多国家要求前置批阅才干从事的职业,相关单位和个人都要仔细实行法令的规则,请求相应资质,而要求相应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也须仔细检查供给服务方的资质状况,避免形成不必要的丢失。
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许多人不注意依照合同约好的程序和要求交给作业作用,很简单形成分明已交给作业作用却得不到法令上的承认。律师提示:已然已签定合同,就应以合同为根据从事经济活动,处处留神,以充沛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