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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怎么办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2 20:26

宅基地是归于团体土地,在乡村居民运用的时分能够挑选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运用。可是也需求处理相关的手续,这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问题,咱们能够经过本文的内容来进行相关的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农人自愿退出宅基地怎样办手续
(一)请求人持以下资料向当地国土资源所(分局)提出请求:
1、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请求表(包含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定见;现有寓居场所的证明资料;不再从头请求宅基地的许诺等);
2、宅基地运用权证或其他证明资料;
3、家庭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资料;
4、其他需求供给的资料。
(二)当地国土资源所(分局)对退出宅基地请求进行初审。经初审契合本办法规则条件的,报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检查赞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请求人现有宅基地情况,拟退出宅基地的面积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在地点乡民小组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请求人与国土资源所(分局)签定《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
(三)国土资源所(分局)应自签定《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自愿退出宅基地协议》以及有关资料报国土资源局批阅。
(四)经审阅契合本办法规则的,国土资源局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刊出宅基地运用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的规范。
乡村乡民建住所,应当契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运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乡村乡民住所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其间,触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则处理批阅手续。
乡村乡民出卖、租借住宅后,再请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
依照上文规则只要在出卖、租借住宅后不能够请求宅基地,并没有规则自愿退出的情况下不能够请求宅基地。
因而,关于乡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情况下,咱们需求知道怎样来进行处理。这也是现在关于很多人需求了解清楚的一点,在处理时咱们需求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则,才干有深化的了解。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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