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08:20发布部分: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葫政发[1998]7号榜首章 总则 榜首条 为了保证企业员工在作业中遭爱事端损伤和患作业病后取得医疗救治、日子保证、经济补偿和作业恢复的权力,涣散工伤危险,促进安全出产和保护社会安稳,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则,结合我市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葫芦岛市行政区域内一切企业及其员工。 第三条 工伤稳妥实施市级统筹,树立工伤社会稳妥基金。企业有必要依照本办法规则参与工伤社会稳妥,准时足额交纳工伤稳妥费,保证员工的工伤稳妥合法权益。 第四条 企业和员工有必要遵循“安全榜首,防备为主的政策,恪守劳作安全卫生法规和有关安全出产规程,防备工伤事端的发作,削减作业损害。 第五条 员工发作工伤或患作业病后,企业应当及时救治,并按有关规则向劳作行政部分陈述。企业和社会稳妥机构应当向工伤员工供给工伤稳妥待遇。 第六条 市、县(市区)劳作行政部分是本级人民政府工伤稳妥的主管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工伤稳妥作业的安排、协谐和监督作业。市、县(市区)社会稳妥机构详细经办工伤稳妥业务,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稳妥基金搜集办理和工伤社会稳妥待遇付出作业。第二章 工伤稳妥基金 第七条 工伤社会稳妥统筹项目包含:(一)工亡丧葬补助金;(二)工亡一次性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三)伤残抚恤金、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四)物价性日子补助。其它费用暂按原途径付出。 第八条 实施社会统筹项目的工伤稳妥待遇,由企业填制《工伤残(亡)员工稳妥待遇批阅表》,报劳作行政部分批阅后,送达社会稳妥机构收取待遇。 第九条 工伤稳妥基金依照以支定心,出入根本平衡的准则向企业征收工伤稳妥费。工伤稳妥费率依据各行业的伤亡事端危险和作业损害程度的类别,实施不同费率。 第十条 工伤稳妥费以企业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依照附表《工伤稳妥费交纳费率表》的规则,于每月十日前交纳上月的工伤稳妥费。交纳工伤稳妥费由企业开户银行代扣代缴,也能够由企业直接向社会稳妥机构交纳。工伤稳妥基金存银行,依照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息,息金并入工伤稳妥基金。工伤稳妥基金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移用或抢占。 第十一条 工伤稳妥基金应留有必定份额的危险储备金,用于付出特别状况下的工伤稳妥待遇和开展工伤恢复工作。 第十二条 工伤稳妥费可在企业办理费中列支,工伤稳妥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十三条 工伤稳妥费不实施减免。企业有困难暂无力交纳的,应向社会稳妥机构提出缓缴请求,经劳作行政部分同意后方可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越6个月。 第十四条 企业参与工伤稳妥应当预交1个月的工伤稳妥费。社会稳妥机构从第二个月起付出工伤稳妥待遇。 第十五条 社会稳妥机构和市劳作鉴定委员会工作室的工作经费,由财政部分核拨。 第十六条 劳作行政部分对企业上年度的安全出产状况和工伤稳妥基金开销状况进行一次评价,依据评价成果确认企业的起浮费率。评价时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