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有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23:03当你在获得经济补偿金时你是否会去交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在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否需求缴个人所得税?这个问题我想没多少人知道,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带我们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则公民获得收入的,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因而,劳动者获得的一次性免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包含日子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是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是,考虑到劳动者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后,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作业,缺少日子保证,因而,国家规则了对劳动者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规范,只要超越该规范的数额在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作业的实践年限进行均匀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详细规范如下:
1、以当地上年员工均匀工资3倍数额为规范,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北京市2007年的年员工均匀工资为39867元,那么该年员工均匀工资的3倍是39867*3=119601元。因而,2008年劳动者一次性获得各种补偿金的收入低于119601元的就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就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动者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员工均匀工资3倍的,用高出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作业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作业年限超越12 年的,按照12年核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薪水收入,对该数额超越2000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举例说明:劳动者甲在乙用人单位作业13年,2008年被用人单位不合法免除劳动合同,经过裁定和诉讼后,法院判定用人单位付出经济补偿金130000元,那么该劳动者的月收入额为:(130000—39867*3)/13=10399/13=799.92元,但由于该数额未超越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则的 2000元的起征规范,因而,该劳动者仍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留意:(1)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则份额实践交纳的住宅公积金、医疗稳妥金、根本养老稳妥金、赋闲稳妥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2)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则宣告破产,企业员工从该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