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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过户手续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17:19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具有,对方当事人也乐意承受的行为。这种行为一般发作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归于房地产买卖的一种方式,在日常日子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方式的房地产买卖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作时,当事人只要依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处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子处理条例》规则,受赠的房子,须提交房子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处理机关处理房子所有权改变挂号手续。并且只要处理了正式的所有权改变挂号手续,房子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处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缔结关于房子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受赠人凭原房子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则交纳契税,契税是房子现值价格百分之三,收取契证。
(三)赠与人将房子交给受赠人。这儿的“交给”要以处理了房子产权挂号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子交给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子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两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子处理机关请求处理所有权搬运挂号。
相关法律规则:
房产赠与需交纳的税费
1、房地产价值评价费用;
层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根据
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710000以上0.1
2、赠与公证费:按获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3、契税:成交价×1.5%;
4、印花税:成交价×0.05%;
5、权证印花税:5元每本;
6、房产挂号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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