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条件和组织机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09:50第一节 树立
第二十三条 树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一)股东契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到达法定本钱最低限额;
(三)股东一起拟定公司规章;
(四)有公司称号,树立契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组织;
(五)有公司居处。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树立(撤销原2人以上的规则,答应1人公司的存在,与本章第3、4节相配套;将旧法第20、21条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则放到第4节)。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称号和居处;
(二)公司经营规模;
(三)公司注册本钱;
(四)股东的名字或许称号;
(五)股东的出资方法、出资额和出资时刻(因为可分期出资,增加了“出资时刻”);
(六)公司的组织及其发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求规则的其他事项。
(旧法中规章的条款有11项,删去了“股东的权力和责任、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闭幕事由与清算方法”)
股东应当在公司规章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本钱为在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整体股东认缴(旧法为“实缴”)的出资额。公司整体股东的初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本钱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建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间,投资公司能够在五年内缴足(新增,建立注册本钱可分期到位)。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令、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本钱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则的,从其规则(撤销了旧法关于注册本钱分职业的最低约束的规则,统同时下降注册本钱的约束,有利于创业)。
第二十七条 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知识产权(旧法为“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表述更标准)、土地使用权等能够用钱银评价并能够依法转让的非钱银产业(新增,扩展了出资规模)作价出资;可是,法令、行政法规规则不得作为出资的产业在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钱银产业应当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高估或许轻视作价。法令、行政法规对评价作价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整体股东的钱银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本钱的百分之三十(新增,删去旧法“非钱银知识产权出资不超越20%的限制”,扩展了非钱银出资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