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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后被扣车辆上的货物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08:48
发作交通事端后,事端车辆因搜集依据的需求而被拘留的,车上所载货品不能被拘留,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诉当事人自行处理该货品;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许不自行处理的,应当挂号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许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能够在摄影或许录像后变卖或许拍卖,变卖、拍卖所得依照有关规则处理。
相关法令可参阅:
《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拘留车辆后24小时内,将被拘留车辆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拘留车辆的,不得拘留车辆所载货品。对车辆所载货品应当告诉当事人自行处理,当事人无法自行处理或许不自行处理的,应当挂号并妥善保管,对容易腐烂、损毁、灭失或许其他不具备保管条件的物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能够在摄影或许录像后变卖或许拍卖,变卖、拍卖所得依照有关规则处理。
《路途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第二十八条 因搜集依据的需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拘留事端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据。拘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拘留事端车辆所载货品。对所载货品在核实分量、体积及货品丢失后,告诉机动车驾驶人或许货品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告诉当事人或许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依照《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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