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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是第三者有哪些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02:48
现有的离婚案子,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许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依据而心烦。因为新婚姻法中规则了无差错方可向差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确定,无差错方就可在产业分割上占得先机。但因为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确定的曲指可数。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依据很难取证,有的原告在向法院申述时,为建议对方存在婚外情,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密切的相片、证人证言,乃至堵在门外等但这些依据都归于直接依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依据而确定对方有差错。在没有直接依据支撑以及对方否定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所以要取证明“第三者”的依据就要找出要害的依据,不然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本质含义的依据,是不合算的。
以下五类要害依据法院是会取信的:
一是“保证书”、“抱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明悔改的书面依据。
二是嫖娼事情被查办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资料;
四是差错方与第三者同居地的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租房房东出具的证明两边同居的证人证言。
四是两边交游的信件、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依据除书面依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搜集这类依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摄影摄像获得,但要留意不能侵略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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