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愤小狗取邻居名 被判停止侵害名誉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06:21
案情:
王先生与胡女士是同一小区里的对门街坊,两家商场发作对立。后来,胡女士在商场上买了一只宠物狗,为泄私愤,给小狗取了跟王先生相同的姓名。胡女士常带宠物小狗到公共场所,一旦王先生呈现,胡女士就指着小狗指桑骂槐,致使王先生屡次受辱。本年11月,王先生将胡女士申述到法院,告其侵略声誉权。
裁判成果:
经法院调停,胡女士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表明要向王先生抱歉赔款,并对其宠物另行取名,中止对王先生声誉权的危害。
相关法令知识:
声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坚持并维护自己声誉的权力。它是品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声誉是指具有品格尊严的名声,是品格的重要内容,受法令的维护。
声誉侵权首要有下列几种方法:凌辱,诋毁,走漏别人隐私等。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凌辱、诋毁的方法危害别人声誉。对法人声誉的危害,首要表现在分布有损法人声誉的虚伪音讯,如虚拟某种现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怎么低质,以图用不合理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危害法人声誉权的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榜首百二十条和榜首百三十四条的规则,侵略声誉权的,能够责令侵权人中止危害、恢复声誉、消除影响、赔礼抱歉、赔偿损失。
王先生与胡女士是同一小区里的对门街坊,两家商场发作对立。后来,胡女士在商场上买了一只宠物狗,为泄私愤,给小狗取了跟王先生相同的姓名。胡女士常带宠物小狗到公共场所,一旦王先生呈现,胡女士就指着小狗指桑骂槐,致使王先生屡次受辱。本年11月,王先生将胡女士申述到法院,告其侵略声誉权。
裁判成果:
经法院调停,胡女士承认了自己的过错,表明要向王先生抱歉赔款,并对其宠物另行取名,中止对王先生声誉权的危害。
相关法令知识:
声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坚持并维护自己声誉的权力。它是品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声誉是指具有品格尊严的名声,是品格的重要内容,受法令的维护。
声誉侵权首要有下列几种方法:凌辱,诋毁,走漏别人隐私等。民法通则101条明令禁止用凌辱、诋毁的方法危害别人声誉。对法人声誉的危害,首要表现在分布有损法人声誉的虚伪音讯,如虚拟某种现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怎么低质,以图用不合理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危害法人声誉权的侵权行为。
《民法通则》榜首百二十条和榜首百三十四条的规则,侵略声誉权的,能够责令侵权人中止危害、恢复声誉、消除影响、赔礼抱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