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00:03石家庄住宅公积金借款额度依照所购房产价值、借款人及其爱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时刻、借款人还款才能几种方法归纳测算,不高于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核算的借款额度,且最高额度不超越60万元。
1、按所购房产价值核算
购买家庭首套自住宅的,借款份额不高于所购房子总价的80%(首付份额不低于房子总结的20%);
购买家庭第二套住宅的,借款份额不高于所购房子总价的70%(首付份额不低于房子总结的30%);
购买房子为二手住宅的,借款份额不高于所购房子总价的60%(首付份额不低于房子总结的40%)。
2、按借款人还贷才能核算
借款额度=(月还贷才能÷请求借款年限对应的每万元借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10000元;( 每万元借款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见下表)
月还款才能=(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生活费660元) (借款人爱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月生活费660元)。
3、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刻核算
借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爱人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缴存时刻系数(借款人及其爱人账户余额之和缺乏一万元的,按一万元核算)。
缴存时刻(月)与缴存时刻系数对照如下:
6个月<缴存时刻≤24个月 缴存时刻系数为1;
24个月<缴存时刻≤36个月 缴存时刻系数为1.2;
36个月<缴存时刻≤48个月 缴存时刻系数为1.5;
48个月<缴存时刻 缴存时刻系数为2。
详细借款额度还需以石家庄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分依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的批阅额度为准,请求人可持相关请求材料到我中心事务大厅信贷窗口精确核算借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