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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要求继承父母的遗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18:21

出嫁的女儿依法享有承继权,应该得到爸爸妈妈遗产。
依照《承继法》关于“男女相等”的准则,不管儿子仍是女儿,女儿也不管已婚、未婚,在承继爸爸妈妈遗产时,都享有相等的权力。《承继法》第10条规则:“女儿是榜首次序的法定承继人。”女儿出嫁后的状况多种多样,在处理现已出嫁的女儿的承继权时,应留意以下问题:
(1)承认已出嫁女儿对爸爸妈妈的遗产享有法定承继权,但在确认其应分得遗产的比例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爸爸妈妈所尽责任的多少。假如该女儿出嫁后仍与爸爸妈妈共同生活,或未共同生活,但对爸爸妈妈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则该女儿能够恰当多分爸爸妈妈的遗产;假如该女儿出嫁后未与爸爸妈妈共同生活,但与其他承继人相同与爸爸妈妈有往交游,在经济上或生活上供给不同程度的协助或照料,则该女儿有权要求与其他承继人平均分配爸爸妈妈的遗产;假如该女儿出嫁后与爸爸妈妈没有交游或交游较少,没有对爸爸妈妈尽抚育、奉养责任,爸爸妈妈的经济来源、生活照料首要是由其他承继人供给的,只需该女儿没有法律规则损失承继权景象的,则该女儿虽享有对爸爸妈妈遗产的法定承继权,但在详细分配遗产时,应恰当少分或许不分。
(2)女儿出嫁时,爸爸妈妈送给女儿的陪嫁或陪嫁品归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爸爸妈妈遗产的承继比例。
(3)爸爸妈妈已逝世多年,遗产现已被其他承继人切割结束后,现已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求承继爸爸妈妈遗产的,应适用《承继法》以及《民法通则》中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则处理。假如依据法律规则,出嫁女儿的恳求已超越诉讼时效期间的,其承继权则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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