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养老待遇享受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1:27养老待遇享用条件: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参保人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1998年7月1日后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1998年6月3...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东省养老待遇享用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一、养老待遇享用条件:
1、退休年龄;
2、缴费年限
参保人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 前参与根本养老保险, 2018年6月30日 前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与根本养老保险,2018年7月1日后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与未参与根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今后处理参保补缴手续,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养老待遇核算方法:
(一)、根本养老金=根底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有过渡性养老金的另加过渡性养老金,因触及的人员面较窄,为便于了解,这儿暂不作阐明。)
(二)、根底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市员工月均匀薪酬*20%;
(三)、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贮存额/120;
三、新养老待遇整体计发方法:(因社保局核算实践养老金的核算杂乱,触及的状况许多,这儿只作通常状况下的计发方法介绍。)
(一)根本养老金的根本组成:根底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有视同缴费帐户的参保人别的可享用过渡性养老金;
(二)、分项核算公式:
1、根底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a 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贮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三)、根底养老金:
1、关于a的取值:
当自己均匀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6时,a=1
当自己均匀缴费指数小于0.6时,a=自己均匀缴费指数÷0.6
2、自己指数化月均匀缴费薪酬=全省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自己均匀缴费指数;
3、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参照计发月数表,从40岁的233个月到70岁的56个月;
(四)、自己均匀缴费指数=实践月缴费指数之和÷实践缴费月数;
(五)、自己实践缴费指数:
实践月缴费指数=自己月缴费基数÷对应的上年度全省在岗员工月均匀薪酬;
(六)、养老金的核算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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