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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一审当事人撤诉的,再次起诉是否受6个月的限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03:42
离婚案子中,一审当事人撤诉的,再次申述是否受6个月的约束?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则,当事人撤诉或许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又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申述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而,一般情况下,撤诉后又申述的没有时刻距离约束。但离婚案子比较特别,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要求距离六个月才干再次申述。《民事诉讼法》规则了“判定禁绝离婚和调停和洽的离婚案子,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申述的,不予受理”。因而,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撤诉的,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撤诉6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述离婚。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能够不受上述时刻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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