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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5 10:27关于海口爸爸妈妈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处理攻略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海口爸爸妈妈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处理攻略
请求条件
爸爸妈妈(男性超越60周岁、女人超越55周岁)已随成年子女一起寓居日子的,可由子女请求,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请求人属非农业户口、被请求人属农业户口的,可处理户口“农转非”。
请求资料
1、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居民户口簿不能表现亲属联系的,提交《出世医学证明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户口挂号机关出具的联系证明或法定亲子联系证明资料。
保存资料
《公民户口搬迁批阅表、联系证明、《户口搬迁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原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出世医学证明、亲子联系证明资料复印件。
请求程序
1.请求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请求,照实填写《公民户口搬迁批阅表(若请求人提交了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的,可不在“单位、居(村)委会领导定见”栏签署定见)。
2.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申报资料完全后,交由社区(驻村)民警查询。
3.社区(驻村)民警对请求事项进行查询核实,在《公民户口搬迁批阅表签署查询定见后,报所长审阅。
4.所长审阅社区(驻村)民警的查询状况及相关资料,在《公民户口搬迁批阅表签署审阅定见后,报办证中心主任(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复核。
5.办证中心主任(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对派出所上报的请求事项及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在《公民户口搬迁批阅表签署复核定见后,报分局分管领导批阅。
6.分局分管领导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请求事项及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在《公民户口搬迁批阅表签署批阅定见后,回来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
7.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依据分局分管领导的批阅定见,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乡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批阅资料转给派出所,请求人凭《户口搬迁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派出所处理落户;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处理落户。
处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
处理时限
26个工作日
咨询联系电话:
0898-68636277(秀英区)
13907571712(龙华区)
0898-65362624(美兰区)
0898-65852699(琼山区)
监督投诉电话:0898-31652340(户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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