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审批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11:17药品广告检查机关负有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提出对违法药品广告进行查办的职责。
(1)一般药品广告,需经广告主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并获得药品检查同意文号后,方可发布。
(2)需在异地发布的药品广告,需持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同意文件,经广告发布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换发广告发布地的药品广告检查同意文号后,方可发布。
(3)使用要点前言发布的药品广告医疗广告的批阅
广告客户有必要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请求处理《医疗广告证明》,应当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供给下列证明资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疗广告的专业技能内容。
3.有关卫生技能人员的证明资料。
4.治疗办法的技能资料。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必要进行经营挂号的,应当提交经营执照。
县(区)级和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请求后,应在10日内完结初审,并将检查定见和请求提交的证明资料逐级上报至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受理请求后,检查广告内容(中医医疗广告内容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检查),并在15日内作出决定,符合规定的,出具《医疗广告证明》。
对发布医疗广告的要求
1.《医疗广告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改变广告内容或有效期满,有必要从头处理《医疗广告证明》。
2.发布野外医疗广告,有必要持《医疗广告证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发布手续。
3.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许署理医疗广告,有必要查验《医疗广告证明》,并依照核定的内容规划、制造、署理、发布。未获得《医疗广告证明》的,广告经营者不得承办或许署理。
对医疗广告内容的要求
1.医疗广告内容有必要实在、健康、科学、精确,不得以任何方法诈骗或误导大众。
2.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治疗地址,从业医生名字及技能职称、服务商标、治疗时刻、治疗科目、治疗办法、通讯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