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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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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金待遇由根底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根底养老金依照国家和省规则的根底养老金规范每人每月55元付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规范为个人账户悉数资金积累额除以139(与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依据国家规则和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当令调整养老金计发规范和根底养老金规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准则施行时,45周岁以上的居民,应当从新型农村和乡镇居民养老保险施行的当年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施行时的年纪到60周岁的剩下年数,也能够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越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准则施行时,已满60周岁、未享用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则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居民,不需缴费,能够按月收取根底养老金,但其契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对隐秘不报、冒领、骗得养老保险金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并按有关规则予以处分。因上报、审阅不及时,形成虚领、冒领养老保险金的,由责任人追回。
参保人员缴费期间或收取养老保险金期间逝世的,其个人账户结存额或余额(除政府补助外)可依法承继。其法定承继人或指定受益人可凭有关证明资料,到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进行初审,报县农保经办组织审阅后,一次性收取个人账户结存额或余额,一起停止养老保险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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