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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未取得许可证首付款如何追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11:03
在许多时分,咱们是会购买房子的,在购买房的时分咱们需求确认这个房地产公司是否获得了许可证,那么假如没有许可证,咱们交纳了首付是否能够追回?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房地产公司未获得许可证首付款怎么追回
案情简介:房地产公司未获得许可证
2013年12月9日,原告刘某与被告签定《选房认筹书》,约好“原告向被告申购由被告开发的“某某”项目1栋A单元401号住所房源,建筑面积约132.88平方米、单价为2910元/平方米、总房款为386681元,付款方法为按揭借款;签定《商品房购销合同》后,选房确认书自行报废,详细以《商品房购销合同》之内容履行。”《选房认筹书》签定后,原告向被告交纳选房认筹金11万元。被告自开发建“某某”项目至今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告为追索已付认筹金,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定:被告返还首付款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以为,原、被告两边签定的《选房认筹书》属预定合同,本案为商品房预定合同纠纷。被告从开发“某某”工程项目至今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亦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而,《选房认筹书》依法无效。被告因该合同收取原告选房认筹金11万元,应当予以返还;一起,因被告的差错导致合同无效,故被告应补偿原告的丢失,因而,原告利息的恳求有现实及法令依据,本院予以支撑。
律师说法:首付款怎么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缔结合同,危害国家利益;
(二)歹意勾结,危害国家、团体或许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方式掩盖不合法意图;
(四)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
本案中,刘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定《选房认筹书》,因某房地产公司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背了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故合同无效。因无效合同获得的产业,应当予以返还,有差错的一方应当补偿对方因而所遭到的丢失,故刘某有权依据上述法令规则向某房地产公司建议返还首付款及补偿利息。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在许多时分,假如房地产公司还未获得许可证,那么是能够追回首付的,由于公司还未获得许可证,那么签定的购房合同便是无效的,到时分就要偿还首付。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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